1.学历和能力要求
    学历要求是资格鉴定的一个重要方面。没有一定的学历程度则很难保证教师的质量。现在世界各国的学历标准已以越来越高了,在美国大都是开放型的教师培养体系,中小学教师由综合大学培养,学生必须在取得本科学历后再进行教育理论学习和教育实践的训练,基本上达到了本科学历,在我国,小学教师一般要求是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中学要有本科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的考核

考核的对象应包括三类,一是师范专业毕业的入职者,二是非师范专业的入职者,三是没有学历的在职教师,考核的内容应包括:教师的道德、身体、学历、知识能力等。

3.教师试用制度

不少国家实行教师试用制度,美国把新教师安排在富有经验的教育专家下,英国的新教师是由督学、校长、学科组长帮助下从事实际教育教学工作,美国新教师的试用期不超过3年,英国为1-2年,若试用合格,指导者写出鉴定意见,才能发放教师许可证书,然后在成为正式教师。德国的教师试用制度更为严格,具有大学毕业文凭后要经过两年的中小学试用期,再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成绩合格者,并被教育行政部门聘用,才能任命为正式的教师。

(三)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制度

它是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核心内容。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最为齐备的是日本和美国,不论是县发放的证书还是州府发放的资格证书均有有效期长短的规定与证书的等级之分,他们不赞成永久性证书,认为它是终身饭碗的标志,会导致教师的不思进取,因此,一些州规定证书期限为5年,而是日本的一般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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