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学》网络课程

 

(第二章)第一节  学习的概述

 

    二、学习的类型

    学习是一种相当复杂的现象,因而学习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的。根据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心理学家对学习进行了各种划分。

    (一)根据学习目标的不同进行的分类

    美国心理学家布卢姆(B.B loom)将教育目标分为认知领域的目标、情感领域的目标和动作技能领域的目标三大部分,每一领域的目标又从低到高分为若干等级。其中认知领域的目标可以分为知识、理解、运用、分析、综合、评价六类(详见第十二章)。

    (二)根据学习的结果的不同进行的分类

    美国心理学家加涅(R.Gagne)认为学生学习之后要获得五种习得的能力即五种学习结果,它们是:1.言语信息;2.智力技能;3.认知策略;4.态度;5.动作技能(详见第十二章)。

    (三)根据学习方式的不同进行的分类

    美国心理学家奥苏伯尔(D.P.Ausubel)根据学习方式以及学习内容与学习者原有知识的关系不同对学习进行了分类。

    根据学习方式的不同,奥苏伯尔将学习分为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两种。接受学习是将学生要学习的概念、原理等内容以结论的方式呈现在学生面前,教师传授,学生接受。发现学习是指学生要学习的概念、原理等内容不直接呈现,需要学生通过独立思考、探索、发现而获得。

    根据学习内容与学习者原有知识的关系不同,奥苏伯尔将学习分为机械学习和有意义学习两种。机械学习是指当前的学习没有与已有知识建立某种有意义的联系;有意义学习是指当前的学习与已有知识建立起实质性的、有意义的联系。

    (四)根据学习内容的不同进行的划分

    在我国心理学家潘菽主编的《教育心理学》(1980)中根据学习内容的不同,将学习分为四种:1.知识的学习;2.智力的学习;3.运动和动作技能的学习;4.道德品质与行为习惯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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