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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基础教育课程评价 [返回章节目录]

[15-3发展性课程评价体系的建立]
发展性课程评价的基本理念
发展性课程评价是针对我国现行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如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忽视改进与激励的功能;过分关注对结果的评价,而忽视了对过程的评价;评价内容过于注重学业成绩,而忽视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的评价等,它体现了当前课程评价发展的最新理念。
1、课程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就是说要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察,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关注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学习兴趣与积极的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尊重学生的个别差异,并注重对个体发展独特性的认可,及给予积极的评价,发挥学生的多方面潜能;以质评为基础,不仅考察认识或概念等认知层面,同时关注对表现等行为层面的考察,如行为考察、情境测验等。
2、课程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即不仅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而且更注重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要有机地将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给予学生多次的评价机会,其目的在于促进评价对象的不断转变与发展;将评价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行为中,使评价实施日常化,如口头评价、作业评价、档案袋评价等。
3、课程评价主体的互动化。发展性课程评价以促进评价对象的发展为宗旨,故强调课程评价过程中主体间的双向选择、沟通和协商,关注课程评价结果的认同问题,即如何使评价对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评价结果而不是结果本身的正确性;改变单一评价主体的现状,加强自评与互评,使评价成为教师、学生、管理者与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如家长开放日、公开答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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