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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作家与作品

教学目标:  

    分别讲解霍桑、麦尔维尔、惠特曼和迪金森的生平、主要作品、创作风格、写作技巧、作品的意义以及局限性等。

学习指导:         

     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 18041864)美国小说家。出生于一个没落的世家,大学毕业后即从事写作。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53年任美国驻英国利物浦领事,1857年后侨居意大利,1860年回国专事创作。霍桑是一个思想上充满矛盾的作家。他抨击宗教狂热和教会虚伪,又把加尔文教派的善恶观念当作认识社会的标准;他记叙新英格兰殖民地人民的抗英斗争,同时又对社会改革、技术进步和废奴运动抱怀疑、抵触情绪。艺术上,他擅长揭示人物内心冲突和心理描写,充满丰富想象,惯用象征手法,且潜心挖掘隐藏在事物后的深层意义,但往往带浓厚的宗教气氛和神秘色彩。他称自己的作品是人的“心理罗曼史”,故文学史家则常把他列为浪漫主义作家。

     其代表作是以殖民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的长篇小说《红字》(The Scarlet Letter,1850)。小说通过一个受不合理婚姻束缚的少妇海丝特·白兰因犯“通奸”罪被监禁、示众和长期隔离的故事,暴露了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的冷酷虚伪,探讨了有关罪恶和人性的道德、哲理问题。其他著名作品,有描写祖先谋财害命其罪孽殃及子孙的长篇小说《带有七个尖角楼的房子》(The House of the Seven Gables,1851),讨论善恶问题的长篇小说《玉石雕像》(The Marble Faun,1860),揭示人人都有隐秘罪恶的短篇小说《教长的黑面纱》(The Ministers Black Veil)和表达作者正面理想的短篇小说《年轻小伙子布朗》(Young Goodman Brown)等。

     麦尔维尔(Herman Melville, 1819-1891)是小说家、诗人。他出生于纽约,12岁时丧父、由于家道衰落,后来不得不辍学。他先后作过银行职员、店员、小学教师、农场工人、水手和捕鲸人,饱受生活的艰辛和风险,深感社会的冷酷与不仁。他把他的经历用于小说创作,发表了《泰比》(Typee,1846)、《莱德勃恩》(Redburn,1849)、《白鲸》(Moby-Dick1851)、《皮埃尔,1852》、《欧穆》(Omoo,1874)等小说。纵观麦尔维尔的文学生涯,曲折坎坷,晚年穷困潦倒,很不得志。他的代表作品在当时得不到社会重视,渐渐绝版。1892年他在无声无息中卒世。到了20世纪20年代以后,他的天才思想以及他对美国文学的卓越贡献逐渐得到承认,他的作品重新出版,并作为文学名著列入美国文学史册。

     学习这一作家的重点在于了解其代表作品《白鲸》。《白鲸》是作者对社会和人生的认识的全面总结,它描写了捕鲸工人的辛勤劳动和智慧,提示了资本主义的残酷剥削。麦尔维尔还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探讨,这些问题包括民主与贵族政治、真假基督教徒的区别、名誉声望与崇高的博爱精神的意义等。有评论家把《白鲸》誉为是麦尔维尔射向基督教上帝的一发重型炮弹。然而,《白鲸》也显示出一些缺憾。最明显的就是跑题和借题发挥。有一些章节显然属百科知识介绍与探索,和故事关系不紧,完全可以删掉或通过人物对话等形式以浓缩的方法告诉读者。

         惠特曼(Walt Whitman,1819-1892)是美国浪漫主义时期的杰出诗人和美国资本主义上升阶段民主、自由崇高理想的伟大歌手。惠特曼于1819531日出生于纽约长岛的一个教友派家庭。由于家境贫寒,他11岁时便被迫辍学。他当过仆役、印刷厂排字工人、乡村教师、木匠和新闻记者。1855年春,他精选12首诗,自费出版了《草叶集》。诗集取名《草叶集》有深刻寓意。“草叶”象征惠特曼的诗。他在诗中呼吁:“接受我的这些草叶吧,美洲,把它们带到南方和北方去/使它们到处受欢迎,因为它们是你自己生育的东西。”以“草叶”命名诗集也是诗人民主思想的体现,因为它赋予最普通的遭人践踏的小东西以崇高的尊严。有泥有水的地方就有草。因此,草叶也是包括诗人在内的千千万万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美国“新人”形象。它象征独特的美国的精神。

       惠特曼在美国及世界文化史与诗歌史上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他的佳作已成为西文文化及世界文化的宝贵财富。英国作家劳伦斯认为他是人类灵魂的伟大诗人。我国作家郭沫若与巴金等认为他是民主的革命的歌手。他在世界范围内享有盛誉。从英国、德国、法国、俄国、意大利到拉丁美洲、到中国,他的诗歌已被译成多种文字而被人传诵。惠特曼的诗风已成为独立美国诗歌的有机组成部分。他在诗歌语言及诗律的尝试,把平凡与丑恶写入诗内,以及他对美国民主制度的批评等,都影响了现当代美国诗坛的所有流派。有人把他比作一座大山,不喜欢都可以绕路走,绝对不可能假装看不到。惠特曼是不朽的。学习惠特曼这一部分,重点在于了解其自由体诗及诗歌主题中所表现出来的美国性。

     迪金森(Emily Dickinson,1830-1886),美国著名女诗人,18301210日生于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镇。迪金森青年时代的生活是充实而活泼的。这期间曾有两个年轻人对她的生涯产生过影响。阿默斯特中学的校长汉弗莱和教师牛顿,他们都激励起她对书的兴趣,牛顿还鼓励她写诗。他们的早逝在她的著名诗篇《我从未失掉过这么多但有两次》中受到悼念。迪金森一向沉默寡言,因此人们只能从其诗歌及书信中揣测她的内心感情。大约在二十几岁时她开始认真进行诗歌创作,到她卒世,一共写下1775首诗。迪金森被称为“古怪的女诗人”,她的诗作、书信通篇几乎没有标点,只有破折号,大小写遵循古英语方式,所有实体名词都以大写加重,字体也写得不同寻常,犹如鸟的足迹的化石一般。她的诗歌的显著特征是感情真挚,绝无造作的痕迹。迪金森认为死和永生相连,死导向永生。从某种意义上看,死与生形成一种自然循环。死是生的开端。读《因为我不能停下等待死神》(Because I could not Stop for Death),人们会感到诗人似相信死和永生的不可分割性。迪金森的意象总能发人深思,有她的杰作中,每一个字都是一幅图画。她言简意赅,决不肯浪费一个字。她的词语以其简短、直接和普通而著称。其诗歌的特点及主题应为这一部分重点掌握的内容。

     虽然迪金森没有受到她同时代人们应有的重视,但是从20世纪初叶起,迪金森在美国诗坛的地位便已基本确定。她被认为是美国19世纪三位伟大的抒情诗人之一;其余两位是艾伦坡和惠特曼。她的不落窠臼的意象通过克兰等人的播扬,成为20世纪初极有影响的意象主义新诗运动的楷模;毋宁说,她已成为这一运动的先驱。如果她一生念念不忘的“灵魂的永生”果然存在,她的在天之灵应已听到了属于她的“胜利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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