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第六章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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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工作要解决这样几个基本问题:为什么评价,评价谁,评价什么,如何评价,即评价的目的、对象、目标与方式方法问题,这就是教育评价最基本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一、数学教育评价的功能 1、 为学生提供信息 在教学过程之前、之中和结束时,要根据课程与教学目标与内容的要求组织评价,为学生个人提供静态与动态、相对与绝对的信息。所谓静态信息,就是让学生知道——我目前已经掌握了什么?我在数学学习上的优势与劣势是什么?我在学习活动中的基本表现如何?所谓动态信息,就是为学生提供一个纵向发展的比较——我现在所掌握的和以前相比有什么变化?我进步了还是倒退了?就学生个人而言,这是学生数学学习状况及表现的绝对信息。相对信息,是指相对于类似情况的其他学生,比如同组、同班、同校、同一学区、同一国家、同一区域或整个世界而言,这个学生数学学习的相对表现。为学生提供这些评价信息的根本目的是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调整自己的学习计划与方法,以改善当前的处境,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2、为教师提供信息 评价为教师提供学生个人和学生集体的数学学习情况,可以使教师有针对性地对学生提出建议,帮助特殊的学生谋求进步;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对自己的教学做出评价和反省,调整教学目标、过程、方法;向家长、学校或教育机构汇报数学学习与教学状况,以更好地实现多方的沟通与合作。同时,还要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以使教师对自己的教学实践在外部评价的参照下获得更客观的认识,以更好地改进自己的教学能力与教学质量。 3、为教育系统提供信息 在这里,评价主要是指终结性评价,评价结果呈现给上一级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为学生的毕业、升学、教师的评比以及课程与教学的改革提供信息。 从以上对评价目的和功能的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评价是为教学服务的。评价工作围绕教与学而展开,最终是为了改进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促进学生、教师的发展乃至整体教育质量的提高。依据评价信息,可以做出不同层次的教育教学决策,这便是评价的功能。作为评价信息的获得者,学生要根据评价结果调整自己的学习,教师要改进自己的教学,并做出影响学生进一步发展的决定和行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理论工作者要根据评价评估的信息调整教育的方向,并进一步改革课程以及教学实践。为了使评价的这种反馈、导向、决策功能能够合理地发挥,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课程、教学与评价的关系,明确评价的目的和意义,真正做到通过评价促进人的发展。 总之,数学教育评价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全面刻画学生数学学习过程、改进教师的教学、促进教学和课程不断更新等方面,其中,对学生数学学习结果评价的功能还可以细化为如下图所示的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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