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远古至西周时期的教育 > 1-1-3 原始社会教育的特点]
我国原始社会的教育,是受原始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并对原始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给予很大的影响。原始社会的教育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
教育权利平等
原始社会是没有私有制的社会,是没有阶级压迫与阶级剥削的社会,这就决定了原始社会的教育是没有阶级性的。不管什么人都有享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即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可以受到平等的教育。原始社会是用平等的精神教育青少年一代,即教育的内容充分体现了平等互助、团结友爱的精神。因此,原始社会的教育,除在年龄及社会分工方面有所不同外,没有任何其它差别,完全是人人平等的。
教育主要为生产劳动服务
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人们为了满足最低限度的物质生活,不得不把全部精力用在生产劳动上。因此,生产活动几乎成为原始社会唯一的活动。这就决定了原始社会的教育只能为生产劳动服务,围绕生产劳动进行。也就是说教育活动与社会生产劳动融为一体。
教育在整个社会生活中进行
教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原始社会里不仅没有从生产实践中分离出来,而且同其它上层建筑如政事、宗教、艺术活动等也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年长一代为了把年轻一代培养成为合格的氏族成员,除在生产实践中对他们进行劳动教育外,还要在政事、宗教等活动中向他们传授社会生活方面的经验。这种在政事活动中学习政事知识、在宗教活动中学习宗教知识的现象,充分说明原始社会的教育还没有从其他社会现象中独立出来。
教育是极端原始的
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低下、科学文化知识的落后,原始社会的教育还仅仅处于一种萌芽状态。这一时期的教育没有专门的教师,没有专门的机构,也没有文字和书本。凡是生产、生活经验的传授,公共生活规范的培养,都是利用口耳相传,并结合实际动作的示范和模仿,主要是在有关实践活动中传授的。尽管原始社会后期出现了歌谣、谚语等传递间接经验的形式,但言传身带仍是当时最主要的教育手段。因此,原始社会的教育表现了原始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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