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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杰在他的《准备教学目标》一书,系统地提出了用行为术语陈述教学目标的理论与技术。马杰提出行为目标有以下三个要素:
       
         
      1.可观察的行为
      
       
        
      行为目标要用可以观察的行为来表述教学目标。在目标表述时 
        
      要使用行为动词,如“背诵”、“解释”、“选择”、“写出”等。使用 
        
      行为动词,可以使我们很容易观察到目标行为是否实现以及何 
        
      时实现。
      
       
        
      2.行为发生的条件
      
       
        
      行为目标中的条件要素说明了在评价学习者的学习结果时,在 
        
      什么条件下评价。行为发生的条件 
      通常包括下列因素:
      
       
        
      (1)环境因素:空间、光线、温度、气候、室内、室外、安静或噪音等。
      
       
        
      (2)人的因素:独立进行、小组集体进行,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等。
      
       
        
      (3)设备因素:工具、仪器、图纸、说明书、计算器等。
      
       
         
      (4)信息因素:资料、教科书、笔记、图表、词典等。
      
       
        
      (5)时间因素:速度、时间限制等。
      
       
        
      (6)问题明确性因素:指提供什么刺激来引起行为的发生。
      
       
        
      3.可接受的行为标准
      
       
        
      行为标准是衡量学习结果的行为的最低要求。通过对行为标准作出 
        
      具体描述使行为目标具有可测量的特点。标准的表述一般与“好到什 
        
      么程度”、“精确度如何”、“完整性怎样”、“要多少时间”、“质量要求 
        
      如何”等问题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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