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导航:第六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

第四节 赫尔巴特的儿童教育思想

    约翰•菲力德力赫•赫尔巴特 (John Friederich Herbart,1776~1841年),德国近代著名的哲学家、心理学家和教育家。他一生致力于建立科学的教育学体系。他明确提出教育学是一门科学,建立教育学学科应当具有哲学的、伦理学的和心理学的基础,应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在西方教育史上, 赫尔巴特被誉为“科学教育学的奠基人”。赫尔巴特一生著作很多,其中主要的教育著作有:《普通教育学》(1806年) 、《教育学讲授纲要》(1835 年)、《裴斯泰洛齐的直观教学ABC》(1802年) 、《裴斯泰洛齐教学方法批判》(1804年) 等。其中的《普通教育学》是赫尔巴特的教育代表作,它是西方最早以“教育学”来命名的教育专著, 奠定了赫尔巴特在教育史上的重要地位。



赫尔巴特


《普通教育学》(1806年)


一、 教育思想的理论基础
    赫尔巴特主要的教育理论是建立在他的哲学、心理学和伦理学思想的基础上的。他的哲学观又是其心理学和伦理学思想的基础。在哲学上,赫尔巴特主要是吸收融合了康德和莱布尼兹等人的唯心主义哲学思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在”(即精神实体)的概念。 赫尔巴特的心理学思想是其教育学的最重要的理论基础。“观念”是其心理学的核心概念,他把观念看做是人的先天认识能力对事物现象感知所产生的结果,观念是人的心理活动的基本内容。他认为,教学的作用就是要加强观念的清晰度,并促进观念的结合,从而发展思维能力。赫尔巴特的伦理道德观是保守、落后的。他认为凡是不违反现存国家统治制度的行为、思想就是道德的;反之,则是不道德的。他提出五种道德观念(即“五道念”),认为这五种道德观念是人类生活的目标,也是教育的目标。这五种道德观念分别是:内心自由、完善、公正或报偿、正义、仁慈。
二、论教育目的
    赫尔巴特把教育的最高目的理解为“道德”,他把教育所要达到的目标集中于道德培养方面。 他认为道德普遍地被认为是人类的最高目的,因此也是教育的最高目的。教育目的是和道德教育的目标等同的 , 就是通过教育使儿童清晰地理解和掌握五种道德观念 , 培养儿童明辨是非的能力 , 训练他们的意志力 , 使之成 为具有完善的道德品格的人。赫尔巴特把教育的这一目的称为“必要的目的”,它贯穿于整个教育过程之中。在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中,道德教育是最根本最首要的任务,整个教育都是围绕着培养完善的人这一目的进行的。
三、论对儿童的教育
    赫尔巴特把教育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 管理、教学和训育。
(一)管理
    赫尔巴特认为在教育过程中应当管理先行。他把对儿童的管理看做是整个教育过程的前提,是教学必不可少的条件。管理的目的是要克服儿童“天生的野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秩序。具体的管理方法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种:
1. 课业:赫尔巴特认为,最有效的管理方法莫过于课业本身,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使儿童有事情做,空闲和懒散最容易导致儿童做坏事和不受约束。
2. 威胁:在他看来,威胁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手段,由家长或教师向儿童宣布一些确实而具体的命令和禁则,但不能单纯地采用威胁的办法,必须把它同其他方法结合起来。
3. 监督:对于那些威胁方法不起作用的儿童,就需要用监督的方法,即将他们严格控制在父母和教师的监督之下,一发现过失就马上纠正。他指出,监督的方法在儿童幼年时期是极为有效的。
4. 惩罚:赫尔巴特认为如果儿童出现恶劣行为,就必须加以惩罚,包括体罚、剥夺自由、禁止用餐、关禁闭室和站墙角等。
    另外,为了克服前几种方法带来的消极后果,赫尔巴特主张把父母和教师的威信以及对儿童的爱作为管理儿童的辅助方法。“爱”就是通过与儿童情感的交融,自然而然地将爱施于孩子身上,赫尔巴特主张的对儿童施加爱的目的还是为了对儿童进行有效地管理。
(二)教学
    赫尔巴特把教学看做是整个教育过程的核心。赫尔巴特被称为“传统教学的鼻祖”。
    1.“教育性教学”原则
    在论述教学问题时,他提出了一个“教育性教学”的原则。他说:“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道德教育(或者品格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就是一种失去了手段的目的。” 以此来说明教学与道德教育的关系,他把教学作为进行道德教育的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手段。他认为,没有教学就没有道德教育,道德教育只有通过教学活动才能系统地进行;反过来说,凡是教学活动都是要发生教育作用的,或是说,没有一种教学是不带教育性的。
    2. 学科课程体系
    本着在教学中发展儿童多方面兴趣的原则,他提出了一个具体的课程体系,这个课程体系是以儿童的兴趣为基础的。他把儿童的兴趣分为两大类六个方面,并且根据六个方面的兴趣设置了相应的学科:(1)经验的兴趣,即通过观察外界事物了解事物性质的兴趣;相应地开设物理、化学、地理等科目。(2)思辨的兴趣, 即探索事物规律的兴趣;开设数学、逻辑学、文法等科目。(3)审美的兴趣,即对事物进行评价判断的兴趣;开设音乐、美术等科目。(4) 同情的兴趣,即了解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兴趣;主要设置语言学科。(5)社会的兴趣,即了解人与社会的关系;开设历史、政治、法律等学科。(6)宗教的兴趣,即了解人与神的关系;开设神学课程。
    3. 形式阶段教学法
    赫尔巴特把教学过程分为四个阶段,每一个阶段由于观念活动的状态不同,儿童所表现出来的心理活动也就不同,因此需要教师根据儿童不同的心理活动来确定不同的教学任务,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
(1) 明了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让学生清楚明了地感知新知识,教师通过一些感知材料来帮助儿童获得新观念。所采用的方法是叙述法。
(2) 联想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把所获得的观念与旧的观念联系起来,形成新的知识体系。所采用的方法是分析法。
(3) 系统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对知识进行归纳总结,使之系统化。采用综合的方法
(4)方法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通过学生自己的练习,使知识得以巩固。采取应用的方法。
    赫尔巴特这一形式阶段教学法,后来被他的学生发展成为“五段教学法”,即把教学分为预备、提示、联系、总结、应用五个阶段。
(三)训育
    训育即道德训练。在赫尔巴特的教育体系中,德育问题占据重要地位,并贯穿始终。赫尔巴特认为,德育的出发点是向学生灌输五种道德观念,让学生学习理解其内容,再由观念形成意志,由意志陶冶性格,最终形成完善的道德性格,至此完成教育的全过程。
    赫尔巴特认为,道德训练的主要方法有:①陶冶。②有秩序的健康生活。他还提到教师的人格力量在道德训练中的作用,他要求教师要耐心宽容、冷静劝导、保持愉快的教育气氛。他认为训育可以对严厉的管理和紧张的教学起缓解作用。
四、论学前儿童教育
    赫尔巴特在他晚年的著作《教育学讲授纲要》中曾专门论述了。 ~8 岁的婴幼儿教育问题。他分成两个阶段来论述:
    0 到3 岁为一个阶段,该阶段教育的最主要的任务是照料儿童的身体,成人应为儿童提供安全的活动场所,以供儿童进行四肢活动的练习,并有助于儿童对事物的观察。赫尔巴特提倡对3 岁前儿童及时地实施智育,为这个阶段的智育主要以感官教育和语言教育为主。关于这个阶段的德育,赫尔巴特指出其主要任务是要防止儿童养成任性的毛病,要训练他服从成人的管理。
    4 到8 岁这个阶段儿童的教育, 他主要强调德育和智育两个方面。在德育方面 , 他要求对这个阶段的儿童继续加强管理 ,要彻底消灭其任性的毛病。还要防止其他坏习惯的产生,他主张让幼儿过集体生活,可以有效地避免坏习惯的滋生。赫尔巴特还要求在这个阶段培养儿童合理的生活习惯,使他学会克制自己的欲望,约束自己的行为,以促使其道德观念的形成。在智育方面,赫尔巴特主张应进行初步的教学活动。他指要充分利用儿童稳定注意的时间,对幼儿进行初步的综合教学。赫尔巴特还要求通过教学来促进儿童智力的发展 , 注意儿童综合思维形式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