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教育法学的意义
1.学习教育法学是深入了解现行教育法的需要
2.学习教育法学是完善教育法学科的需要
3.学习教育法学是促进依法治教的需要
二、学习教育法学的基本方法
1.自学法
自学法即自我学习法,是指学习者在具有了对教育法学的学习兴趣之后,运用文献、调查、分析、比较等手段,主动地获取对教育法学的理论与实践知识的学习方法。自学法是学习教育法学的重要方法之一,也是学习他人的研究成果和进一步进行深入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
2.文献阅读法
文献阅读法主要指搜集、鉴别、整理教育法学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的科学认识的学习方法。
3.调查研究法
调查研究法是学习者通过亲自接触和广泛了解教育法治现状,对取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分析和研究,以发现某些规律或倾向性问题的学习方法。它是学习教育法学最基本的方法。
4.比较研究法
比较研究法是指在分析的基础上,把同一事物或不同事物的某些方面、某些要素或某些侧面加以比较,确定其相同点、不同点和相互间的关系或联系,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属性或运行规律的学习方法。
5.系统思考法
系统思考法就是把各种教育法和教育法律现象视为系统,运用整体的观点、结构与功能联系和制约的观点以及运动变化的观点,着眼于考察系统与要素之间、要素与要素之间、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以获得整体的最佳功能的学习方法。
6.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是指通过对教育法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并能对不符合教育法及教育规律等教育法律现象运用法律进行解释的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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