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童年期认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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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童年期儿童思维基本过程的发展
  学龄儿童的思维基本过程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迅速发展,并日趋完善。思维的基本过程主要是分析和综合,以及由它们派生出来的抽象、概括、比较、分类等。我们选取概括、比较和分类三个方面来描述学龄儿童思维基本过程的发展。
  1.概括能力的发展
  概念是人类重要的思维形式之一。儿童掌握概念的特点直接受其具有的概括水平的制约。概括能力是儿童掌握概念的直接前提。童年期儿童概括水平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直观形象水平
  低年级儿童的概括还和学前儿童的概括类似,他们所概括的特征和属性,常常是事物直观的、形象的、外部的特征和属性。如婴儿在眼手协调的动作产生之后,能用自己的动作去影响客体,这就标志动作已具有概括性,说明他能够概括出自己的动作对客体的作用。当然这种概括完全是无意识的。行动或动作的概括严格说来与掌握概念的概括相距甚远,因为它还不是用词标志的。
  (2)形象抽象水平
  中年级儿童的概括处于由具体向形象水平过渡的状态。在他们的概括中,直观的、外部的特征和属性的成分逐渐减少,形象的、本质的特征或属性逐渐增多,也有了内部的、本质的特征。在这一时期,儿童的每一个词只标志某一特定的个别事物,这是一种简单的认识。如儿童所说的“狗”就是特指他家中的那只狗。以后,当词开始标志一组类似的事物,这就产生了最初的概括。但这时对儿童来说,他所使用的词的意义核心只是物体外部特征的概括化的表象。因为它还不是概念,至多是一种概念的“机能等价物”,所以,这一时期儿童的概括水平还只是一种形象水平上的概括。
  (3)本质抽象水平
  高年级儿童的概括开始以本质抽象概括为主。他们已能对事物的本质特征或属性以及事物的内部联系和关系进行抽象概括,但还只是初步接近科学的概括,对那些非常抽象的事物还不能进行抽象的概括。儿童能对一类物体的比较稳定的主要特征进行分析综合并用词加以标志,这就是一种本质抽象水平的概括。概念的产生是这种概括水平成熟的标志。
  中科院心理研究所的心理学工作者曾进行了关于儿童对事物不同特征的概括化的实验研究,被试为6—10岁儿童100人,男女各半。结果表明,儿童的概括水平是随年龄的增长而不断提高的,年龄较小的儿童(6--7岁)大多按事物的颜色、形状进行分类。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逐渐从只注意事物的颜色、形状发展到去掌握事物的性质和功能。儿童的概括能力的发展是逐步从粗糙的辨别到精细的分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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