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童年期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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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童年期儿童的学习障碍
  对于学习障碍的界定至今没有统一的定论,人们常用的术语有学习失能、学习困难、学业不良等等。学习失能这一名词,由美国的特殊教育专家柯克(S.A.Kirk)在1963年首先提出并使用,随后得到普及。1968年联邦教育局(USOE)的“关于障碍儿童的咨询委员会”把学习失能界定为:“具有特殊学习失能的儿童,在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的理解和使用的基本心理过程中,显示出一种或多种障碍,这就有可能出现听、说、读、写、拼音或算术方面的问题,包括所谓的知觉障碍、脑损伤、轻微脑功能障碍、阅读障碍、发展性失语症等等。但是,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运动障碍、弱智、情绪障碍或由于环境缺陷这一主要原因而引起的学习问题,不包括在内。”这一定义成为其后来正式解释学习障碍一词的根据。
  进入20世纪80年代,在美国,关心学习失能的八个全国性组织的代表所组成的“全美学习时能共同委员会”(NJCLD,1981,1998)取得了共同见解。他们对学习时能界定为:“所谓学习失能是一个统称种种障碍群的术语。它表示听、说、读、写、推算或算术诸能力的习得与应用显著困难。这些失能内发于个体,估计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障碍所致,在人的整个一生中都有可能发生。行为的自我调节问题、社会性认知问题,社交中的问题,在学习失能者中也会发生,但其本身并非学习失能的本质。虽然学习失能可能和其他残疾情况同时存在(如感觉神经损伤、弱智和情感错乱)或者和环境的影响同时发生(如文化差异、不充分或不适当的辅导及心理因素),但不是这些情况或影响的直接后果。”
  (一) 学习障碍的特点
  进人学校以后,并不是所有儿童都能顺利地完成学习任务,有一部分儿童在阅读、算术等方面的学习中存在较严重的困难,心理学家称这种现象为学习障碍。尽管对学习障碍的定义有不同的侧重点,但许多人都同意学习障碍具有下面四个特征:
  第一,差异性。学习障碍儿童的学习行为与其应该达到的标准之间具有明显差距,虽然学习障碍儿童的智力正常或相当优秀,但其发展不均衡和一些失常行为在同龄儿童中却相当显著,且学习成绩远低于该年龄所应达到的水平。
  第二,缺陷性。学习障碍儿童在学习的某些特殊方面有困难,具体表现为他们在很多学科方面都能做得很好,但不能完成对其他儿童来说很容易的一些事情。例如,在个案研究中,测验一名8岁儿童的阅读水平,结果表明他的阅读能力只能算是初级,不能记忆单词,这证明他有阅读方面的困难。但是,其理解和谈话能力的水平较高,其眼手协调能力也很好,数字能力处于二级水平。
  第三,集中性。学习障碍儿童的缺陷常常集中在语言方面和空间与数学方面。大多数研究表明,在语言方面的缺陷主要表现在读和写两方面,这类障碍都被认为是医学上的,并称为“阅读障碍(dyslexia)”、‘‘书写和拼写障碍(dysgraphia)”和“失语症(aphasia)”。空间与数学能力方面的障碍主要表现为,建构性动作障碍(constructionaldvspraxia)和计数障碍(dyscalculia),这些障碍常表现在说话、阅读、写作、拼写和算术等学习的基本心理过程中。
  虽然学习障碍在幼儿期(学前期)和少年期(中学)也存在,但主要出现在儿童期,即小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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