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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简介 | ||||||||
陈独秀(1879——1942),中国共产党的创建人和早期领导人之一。原名庆同,字仲甫,笔名独秀。签发中共中央文件,常用“T·S·Chen”。党内同志谈话常称呼为“老先生”、“老头子”,或在党内文件中干脆简称一个“老”字。1879年10月9日生于安徽省怀宁县的一个官僚地主家庭里。1896年考中秀才。由于认识到科举制度的腐败,一度拥护戊戌变法。1906年、1909年、1914年,三次留学日本。1903年参加拒俄运动,又帮助章士钊创办报纸,宣传排满革命思想。1904年创办《安徽俗话报》,传播爱国民主思想和科学知识。还组织岳王会,为同盟会在安徽的发展打下基础。武昌起义前后,先后任孙毓筠、柏文蔚都督府秘书长,又追随柏文蔚讨伐袁世凯,失败后逃亡上海,继续探求救国救民道路。
1915年9月,陈独秀在上海创办《青年杂志》(后改名为《新青年》),高举民主与科学两面大旗,猛烈抨击儒家伦理道德、旧文学和旧教育,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首创者。1917年1月,到北大任文科学长,推行课程改革,以白话文教学。1918年12月,与李大钊等创办《每周评论》,评点时事,主张公理,反对强权。对中国人民的思想解放起了思想启蒙作用。五四运动后,接受和宣传马克思主义。 1920年8月,在上海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共产主义小组。 1921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共“一大”上,陈独秀当选为中央局书记;在中共“二大”、“三大”上均当选为中央委员长,在“四大”、“五大”上当选为中央总书记。1922年8月,在杭州召开的中共中央特别会议上接受共产国际决定,以党内合作形式与国民党建立统一战线。1925年领导五卅运动。10月,鉴于国民党右派猖狂反共,在中共中央四届二次会议上,主张中共退出国民党,以后又多次提出这个主张,被共产国际否决后推行“退而不出,办而不包”的方针,在“中山舰事件”等一系列事件上,执行共产国际指示,向蒋介石退让。1927年3月,参与领导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暴动,并取得胜利。4月5日,与汪发表联合宣言,称国民党“决无有驱逐友党摧残工会之事”。翌日赴汉,反对武汉地区工农运动“过火”行为。7月辞去总书记职务。9月秘密返回上海。11月建议中共中央偏重经济斗争,不可存“以暴动取得政权”的幻想,遭中央驳斥。1929年,在中东路事件中,反对作“拥护苏联”的说教式宣传,被中央拒绝。
从1929年5月开始,陈独秀在党内进行分裂活动,同年11月被开除出党。12月,与彭述之等八十一人发表《我们的政治意见书》,攻击中国共产党和红军。在上海成立托派组织“无产者社”,出版刊物《无产者》。1931年5月初,托陈取消派与莫斯科归国留学生托派小组织举行统一大会,成立“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在上海设中央机构,陈独秀任总书记,并发行刊物《火花》。1932年,在上海淞沪抗战中,以托派中央名义支持抗战,谴责蒋介石卖国独裁,并向中共中央提议联合领导反日运动。1932年10月被国民政府逮捕,1937年8月出狱,拥护国民党领导抗日,拥护国共合作,与坚持打倒国民党、反对国共合作的托派中央决裂,并一度在武汉独立进行政治活动,联络民主人士和抗日军队,企图组织“不拥国、不阿共”的第三势力。1938年,被王明、康生诬陷为日本间谍,从此与中共彻底决裂。7月入川,晚年贫病交加,仍不断撰文谴责斯大林肃反扩大化,彻底否定无产阶级专政,赞扬英美议会民主制度。1942年5月27日病逝于四川江津。著作编为《独秀文存》、《陈独秀文章选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