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商业银行的性质
  二、商业银行的职能
   商业银行的职能有:
   1、信用中介这是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商业银行通过吸收存款等将社会闲置资金聚集起来,通过贷款等将其投向需要货币资金的企业和部门。
   2、支付中介。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与货币收付有关的技术性业务。
   3、变货币收入和储蓄为货币资本。商业银行能把社会各主体的货币收入、居民储蓄集中起来再运用出去,扩大社会资本总额,加速社会生产和流通的发展。
   4、创造信用流通工具。银行券和支票都是银行创造的信用流通工具。支票是在银行存款业务的基础上产生的,借助于支票的流通,银行可以超出自有资本和借入资本总额而扩大信用。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的基础上,通过存贷款业务的开展创造派生存款。同时,商业银行通过发行支票、本票、大额定期存款单等信用工具,满足了流通中对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需要,节约了与现金流通相关的流通费用。该职能是现代商业银行所特有的,成为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杠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