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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教学过程 [返回章节目录]

[10-5 教学过程的规律和原则]
一、教学过程的规律
(一)间接知识与直接经验相结合的规律
学生获得知识有两种来源: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一般说来,学生以学习书本知识等间接经验为主。学生学习书本知识是把前人的认识变成自己的知识的过程,但不能从书本到书本,脱离实际地学习。脱离实际的书本知识,不是一种完全的知识,学生要将书本知识转化为自己的知识,要能深刻理解和运用它, 必须要有一定的直接经验为基础。没有起码的直接经验,学生不可能掌握好间接经验。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把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结合起来。我们除了利用好学生的已有经验外,在教学过程中,当学生缺乏必要的直接经验时,还应让学生用各种不同方去获得一定的感性经验。在学生掌握了一些间接经验时,就可引导学生把间接经验运用到实践中去,也能增加一定的直接经验,加深学生对书本知识的理解和巩固。
(二)传授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结合的规律
知识是客观世界的反映,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智力是人反映客观世界的能力,是顺利完成反映的主观条件,智力发展得好,才能深入地掌握知识,智力发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学生掌握知识的进程、广度和深度。二者在教学过程中是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
智力是在掌握知识的过程中发展的,但并不是只要传授了知识,学生的智力就自然地发展起来了。实际上,在传授知识过程中,有的能促进学生的智力发展,有的却不能促进学生的智力发展,甚至阻碍学生的智力发展。就是说不是任何知识的教学都能促进学生智力得到较好发展的。这里关键在于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只有把握二者的联系,合理地组织教学过程,才能把传授知识与发展智力统一起来。
(三)教与学相互影响辩证统一的规律
教与学之间的逻辑关系有四种。(1)教等于学,即教师教学生多少,学生学多少,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名师出高徒”的关系。(2)学多于教,指学生所学多于教师所教,即所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3)教大于学,指学生对于教师所教的东西无法全部吸收,只能学到部分内容。至于每个学生究竟能学到多少,则取决于学生个人的能力和努力程度。(4)有教无学,指学生对教师的教授全然不知,没有学到教师计划要教的东西,但不排除学生也可能从教师的特定教学中,学到教师没有预期的东西。也就是说教与学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正比例”关系,并不是可以简单地说“教师多教一点学生就可以多学一点”的。
教与学之间要产生积极的相互影响,必须发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并注重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
(四)教学目的、任务和内容受制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价值观念的规律
这个规律首先表现在教学目的、任务和内容是由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所决定的。学校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达到什么的标准,都要通过相应课程的设置和教学活动来完成。学校培养什么什么样的人,设置什么样的课程历来为统治阶级所重视。
教学目的、任务和内容还受生产力和科学文化发展水平制约。一定的教学内容总是与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联系在一起的,这表现在培养人的一般素质上,特定时代需要与这个时代相应的特定素质的人,对人的这种要求直接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科学文化发展程度联系在一起。
另外,特定社会的文化价值取向、民族心理积淀对教学目的、任务和内容也有深刻的影响。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教学目的、任务和内容都在维护着他们本国本民族的文化价值取向,都受到民族心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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