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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课程与教学概念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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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教学的概念]
几种有代表性的教学定义例举(2-2-2)
教学的定义有多少种恐怕是很难说清楚,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些教学的定义对我们科学地认识教学活动具有重要的启示。下面就根据我们的视域列举一些:
近年来出版的许多教学论专著对教学这一概念作了探讨。
王策三先生认为,所谓教学,乃是教师教、学生学的统一活动;在这个活动中,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
刘克兰先生认为,教学一般可以分为广义的教学和狭义的教学。广义的教学是泛指那种经验的传授和经验的获得活动,是能者为师,不拘形式、场合,不拘内容,如“交传子”、“师传徒”等活动。狭义的教学指的是学,指的是学校教育中培养人的基本途径,即是现在各级学校中进行的教学活动,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教学。它是一个典型性的教学,是根据教育目的,以传授和学习知识为基础,促进发展的教与学相联系的活动。即是说教学是有领导的学习过程,这种学习过程是通过教学得到发展,学生的发展是由于学习而得到的结果。
吴也显先生认为,教学是一个复合体,本身就说明教和学不可分割,教为学而存在,学又要靠教来引导。
张晓鹏等认为,教学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掌握社会经验为基础,促进身心全面发展的活动。
黄甫全等认为,在广义上,教学就是指教的人指导学的人以一定的文化为对象进行学习的活动。在狭义上, 我们所说的教学就是学校教学,是专指学校中教师引导学生一起进行的,以特定文化为对象的教与学的统一的活动。他分别对这两种定义作了进一步的解释。⑤
施良方等探讨了教学的规定性定义后,有所保留地指出,(1)教、教学经常是通用的;(2)教与学在理性思维中是可分的;(3)“教的行为”是教学理论的中心问题;(4)教学(教)就是教师引起、维持与促进学生学习的所有行为;(5)教学行为即探究行为。
日本教学论专家佐藤正夫指出,教学的课题就在于最大限度地发展人的全部潜力,使之掌握一定的知识、技能、态度,能力,以便成为一个在社会中出色地活动,为社会的存继发展与人类生活的进步向上作出贡献的人。
美国著名教育学家布鲁纳指出,教学说到底是一种帮助或促进人的成长的努力。教学是一种暂时的状态,其目的是使教育对象——学或问题解决者获得自我的充分满足。
日本筑波大学教育学研究会编的《现代教育学基础》指出,教学的意图是,通过教师、教材和儿童三者的相互影响求得彼此的不断变化。儿童借助这种影响,获得新的见识、知识、技能和人生观,完善自身的人格。⑩
以上例举了国内外学者对教学这一概念的一些不同看法。这些概念从不同角度,不同价值关注,甚至是不同指称事实对教学概念作了见仁见智的阐述。当不同的观点放在一起时,我们可能从不同观点的碰撞中,发现问题,为进一步认识教学的概念提供认识阶梯,导致我们对教学的内涵的更深入的认识。但可能也不总是这样,众多定义也给我们带来了无所适从的尴尬和价值追随的两难。对教学概念做一梳理和分析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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