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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课程与教学概念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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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对课程与教学概念的不同界定决定着对二者关系的认识(2-3-3)
    课程与教学的关系问题之所以会引起我们的关注,是课程与教学理论与实践深入发展的结果。而在这一问题上存在分歧的根本原因是课程与教学的概念具有差异性和多样性,当我们从不同的视角去理解课程与教学的内涵时,对二者的关系的认识也就有所不同。笔者无力将课程与教学的关系明朗化,只想为读者提供一种认识问题的视角,为理清二者的关系提供一种思路。
    提到事物间的关系,总不免要分析其区别与联系。从课程与教学不同层面的定义入手,会使二者的区别与联系相对明晰起来。
    当我们从静态的角度理解课程时,我们可以说课程是目标、是学科或教材、是计划。这时,课程与教学既有本质上的区别,又有实践上的联系。课程作为目标、学科(教材)、计划,体现着教育目的的要求,反映人类文明的成果,代表着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与需求,并且最终必然体现为物质形态的文件和材料;它是预期的,先于教学实践而有所规划。教学作为课程实施的有效途径,是一种动态的活动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是完全不同的。但教学活动一旦展开便与课程发生了联系。教师必然以各种课程为中介,与学生发生互动与交往,从而促进学生的发展。教学目标的确定源于课程目标;教学方法的设计也必然因教学内容不同而异,不同教育阶段、不同学科的内容不同,方法亦不同;教学评价也必然要参照课程中的教育目的和目标来进行。而课程实践在选择、确定目标、编排内容时也必须考虑教学实践的规律和可操作性,因此课程编制的过程也是对教学的规划过程;课程的评价也必然将重点放在教学实践中实际运行的课程,从而与教学评价密切相关。
    当我们从动态的角度理解课程时,我们说课程是经验,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在学校或教室内所遭遇的一切经验。这种课程定义将目光转向学校或教室内实际发生了的事情,尤其关注学生和学生的“学”。此时的课程几乎与教学活动相同一,教和学的过程也是课程生成的过程。这种观念的重要价值在于提升教师在课程领域中的地位,关注每个学生的实际发展,鼓励师生的创造自由,为师生的共同发展注入动力,也使课堂教学焕发生命的活力,并使课程的内涵有所拓展,更新了课程与教学评价的观念。
经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课程和教学这一对概念有着紧密的联系,但又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分离、差异,我们简单地把来自不同概念框架的两者之中的一个归结于另一个的亚系统或将两者截然分开的论断是不科学的。只有在厘清课程与教学基本概念的前提下,在共同的视阈之中去探讨二者的关系才有其可行性和现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