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教学观与发现学习法
结构教学观与发现学习法是由美国著名的认知教育心理学家布鲁纳(J.S.Bruner)提出来的。他认为,学习的本质不是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主动地获取知识,并通过把新获得的知识和已有的认知结构联系起来,积极地建构其知识体系。布鲁纳通过研究学生学习活动的具体过程后认为,学习任何一门学科的最终目的是构建学生良好的认知结构,而构建良好的认知结构常常需要经过新知识的获得、知识的转化、评价三个过程。学习活动首先是应该新知识的获得。他强调指出,新知识可能是以前知识的精炼,也可能与原有知识相违背。例如,在讲循环系统时,学生可能已经模糊地知道了血液循环,在讲牛顿运动定律时,可能与学生已有的感性知识相违背。但不管新旧知识关系如何,都会使已有的知识进一步提高。获得了新知识以后,还要对它进行转化,我们可以超越给定的信息,运用各种方法将它们变成另外的形式,以适合新任务,并获得更多的知识。评价是对知识转化的一种检查,通过评价可以核对我们处理知识的方法是否适合新的任务,或者运用得是否正确。因此,教师应该明确所要构建的学生的认知结构包含哪些组成要素,并采取有效措施来帮助学生获得、转化和评价知识,使学科的知识结构转化为学生的认知结构,使书本的死的知识变为学生的活的知识。 由于布鲁纳强调学习的主动性和认知结构的重要性,所以他主张教学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对学科结构的一般理解。他要求,不论我们选教什么学科,务必使学生理解该学科的基本结构。他所谓的学科基本结构,是指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其基本态度和方法。当学生掌握和理解了一门学科的结构,就容易掌握整个学科的具体内容,就容易记忆学科知识,就能够促进学习迁移,提高学习兴趣,并可促进学生智力和创造力的发展。 为了让学生学习和掌握学科的基本结构,布鲁纳提出了四条基本的教学原则。第一,是动机原则。他认为,学生具有三种最基本的内在动机,即好奇内驱力(即求知欲)、胜任内驱力(即成功的欲望)和互惠内驱力(即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需要)。这三种基本的内在动机都具有自我奖励的作用,因而其效应不是短暂的而是持久的。教师如果善于促进并调节学生的探究活动,便可激发他们的这些内在动机,从而有效地达到预定的学习目标。第二,是结构原则。为了使学生容易理解教材的一般结构,教师必须采用最佳的知识结构进行传授。他认为,任何知识结构都可以用动作、图像和符号三种表象形式来呈现。动作表象是借助于动作进行学习,无需语言的帮助。图像表象是借助于图像进行学习,以感知材料为基础。符号表象是借助于语言进行学习,经验一旦转化为语言,逻辑推导便能进行。教师究竟选用哪一种形式呈现为好,应该视学生的年龄、知识背景和学科性质来定。第三,是序列原则。他认为,教学就是引导学生通过一系列有条不紊地陈述一个问题或大量知识的结构,以提高他们对所学知识的掌握、转化和迁移的能力。通常,每门学科都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序列,它们对学生来说,有难有易,不存在对所有学生都适用的唯一的序列。而且,任何具体的序列总是取决于多种不同的因素,包括过去所学的知识、智力发展的阶段、材料的性质以及个别差异等等。第四,是反馈原则。为了提高学习效率,学生还必须获得反馈,知道结果如何。因此,教学规定适当的反馈时间和步调,是学习成功的重要一环。反馈的时机应该恰到好处,过早,易使学生慌乱,从而阻扰其探究活动的进行,过晚,易使学生失去受帮助的机会,甚至有可能接受不了正确的信息。 根据布鲁纳的结构教学观及其教学原则,为了促进学生良好认知结构的发展,教师首先必须全面深入地分析教材,明确学科本身所包含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引导学生加深对教材结构的理解。教师在引导学生理解教材结构的过程中应当注意,首先,教学本身应有新异性,跨度应适当,难度不能过高或过低,以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胜任感。其次,应根据学生的经验水平、年龄特点和材料性质,选取灵活的教学序列和结构方式来组织实际的教学活动过程。再次,应提供有助于学生矫正和提高的反馈信息,并教育学生进行自我反馈,以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能动性。教只是一种暂时状态,其目的是促进学生自己学习,所以,教师必须指导学生如何学会学习,逐渐具备独立思考、探究发现和自我矫正的能力。 布鲁纳认为,发现是教育学生的主要手段,学生掌握学科基本结构的最好方法是发现法。所谓发现法,就是教师向学生提出有关问题,引导学生学习、搜集有关资料,通过积极思考,自己体会、"发现"概念和原理。它是一种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发展探究性思维为目标,以基本材料为内容,使学生通过再发现的步骤来进行学习的教学方法。布鲁纳指出,发现不只限于寻求人类尚未知晓的事物的行为,它包括用自己的头脑亲自获得知识的一切形式。学生所获得的知识,尽管都是人类已知晓的事物,但是,如果这些知识是依靠学生自己的力量引发出来的,那么对学生来说仍然是一种"发现"。因此,教学不应当使学生处于被动地接受知识的状态,而应当让学生自己把事物整理就绪,使学生自己成为发观者。在教学中运用发现法,其灵活性和自发性都很大,没有固定的模式,要根据不同学科和不同学生的特点来进行。一般来说,发现法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提出和明确使学生感兴趣的问题。第二,使学生对问题体验到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以激发探究的欲望。第三,提供解决问题的各种假设。第四,协助学生搜集和组织可用于做结论的资料。第五,组织学生审查有关资料,得出应有结论。第六,引导学生运用分析思维去验证结论,最终使问题得到解决。总之,在整个过程中,教师要向学生提供材料,让学生亲自发现应得的结论或规律,使学生成为发现者。 由于布鲁纳认为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积极的探究者,因此,教师的作用就在于帮助学生形成一种能够独立探究的情境,而不是提供现成的知识,在于促进学生自己去思考并参与知识获得的过程,而不是建造一个活的小型图书室。在布鲁纳看来,教师的主要作用在于:鼓励学生有发现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帮助学生寻找新问题与已有知识的联系,训练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协助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启发学生进行对比。发现法主要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概念教学时,教师先呈现概念的例证,但不直接告诉这些例证的共有本质特征,教师要求学生辨别,提出假设,检验假设,一直到他们概括出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特征。学生在提出和检验假设时,教师可以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表示。第二种情况是,在教规则或原理时,教师只提供规则或原理的例证,而不呈现规则或原理本身。第三种情况是,利用先前学得的知识去解决新的问题,通过新的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发现新的规则并学会解决问题的策略。 心理学研究和教学实践表明,发现法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探究未知事物的兴趣,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内在动机和学习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为学生提供自由回旋的余地,有利于掌握知识的体系和学习的方法,有利于学生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的发展,有利于知识、技能的巩固和迁移。由于发现法的有效性取决于学生已有知识经验的丰富性和一定的思维能力,所以,一般来说,学生的年级越高,越适宜使用发现法。结构教学现注重学科知识结构的教学和按照最佳教学顺序进行教学,发现学习法强调学习的主动性,强调学习的认知过程,重视认知结构、知识结构和学生的独立思考在学习中的重要作用,这些思想都是应当充分肯定和提倡的。但是,发现法也有其不利的一面,如教学时间过长,降低了教师的主导作用等等。同时,我们还应当注意,所谓学科知识结构的教学,并不是在课堂上仅仅给学生提供抽象的概念和枯燥的原理,而是通过生动的直观教学,采用各种有效的方法,让学生很好地理解和掌握概念和原理,从而形成自己的知识结构。所谓按照最佳顺序进行教学,是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要考虑学生的智力水平和知识基础,在已有的知识基础上,以适合学生智力水平的方式和方法进行教学,而不是把高、深、难的任何知识,不加选择、不加处理地教给任何智力水平的学生。任何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都各有其利弊,教师在教学中只有扬长避短,才能收到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