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公约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允许当事人在第三顺序选择适用的法律。
四、公路交通事故的法律适用
公路交通事故是指涉及一辆或数辆机动或非机动车辆与公路上的交通有关的事故。
(一)1971年5月海牙国际岔法会议制定了《公路交通事故法律适用公约》,对公路交通事故的法律适用作了规定:
1.公路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的法律为事故发生地国家的国内法。这一法律适用有以下例外:
(1)只有一辆车涉及事故,该车在非事故发生地国登记,则可以适用登记国法律。
(2)两辆或两辆以上的车涉及事故,则上款规定只有在所有车辆均在同一国内登记时可以适用。
(3)一人或几人涉及事故,事故发生时,其人在车辆之外并可能负有责任,则上述两款规定只有在这些人均在车辆登记国内有惯常居所时,才予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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