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分割制还是单一制确定准据法的问题。
分割制把夫妻财产分为动产与不动产,动产适用夫妻的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单一制是对夫妻财产不分动产与不动产,统一适用一个法律,此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纳。
(三)属人法。
夫妻关系由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构成,而正是由于夫妻人身关系的存在,所以才会在人身关系的基础上形成主要财产关系。既然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属人法,财产关系当然也不应例外。
(四)关于准据法的不变主义与可变主义问题
不变主义认为应适用旧法和原来的准据法,可变主义认为应适用新法和变更后的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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