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试题占一定比例,其比重将随着普通高中教学改革的深入而逐年加大。为保证阅卷的公正、公平,减少评分误差,“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选择题和非选择题计分的比例大体为5∶5。“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原始满分各为2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山西省“综合科目”中各学科所占分值比例,按各科课时数划分。第二个是广东省2000年高考“3+综合”。与山西省不同的是,广东省的试卷不分文理,考查内容覆盖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学科知识。试卷中既有单学科内容的试题,也有跨学科内容的试题。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可以看出,两省的“3+综合”模式,其实只是在“综合”上做文章,无意触动“3+X”的主要问题。

(三)理想与现实的反差

高考模式的选择一般既应有利于选拔学生,又应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要使考试有利于学生的学、教师的教。但现实中高考模式与科目的选择会客观地造成学科地位的不平等,其在改变发展过程中既是可疑的,也是矛盾的。说它可疑,主要是因为坚决贯彻执行这些原则的历史,也是基础教育的发展越来越招致更广泛、更深刻的社会批评的历史。说它矛盾,乃鉴于它强不可行而可行,强不可为而为之。协调的结果是高度的不协调,联动的结果是只有“考”一方面的动,分解的结果是教学内容的支离破碎,计划的结果是八仙过海。现实中 “个性发展”与“人才选拔”这两副沉重的担子,就硬压到相对贫弱的基础教育上。其实还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基础教育能够把“发展”与“选拔”中的任何一副担子,轻松地挑起来。回头来看,可不可以这样说,只要采用高考这种人为的竞争性流动(人才选拔)制度,它客观上对欲参与竞争者就有导向性,对服务于竞争者的学校教育有指导性。所谓“指挥棒”作用,即是这种制度的延伸,这是高考模式及其变换的影响力之源。万全的模式,万能的方案是没有的。所以,过分地批评它,不但于事无补,而且还有碍教育平等进程的起步。同样,过多地指责学校围着指挥棒转,也未必合理。假定社会体制一如既往,即其精神实质没有根本变化,则似应该更多地考虑这根指挥棒该怎么转,即应怎样给教育以合理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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