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逐步实施免费的义务教育制度,完善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制度 义务教育应该是一种强制的免费教育,只有免费才能强制。我国《义务教育法》也曾规定义务教育免收学费,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财政条件的改善,义务教育应最终免收学费。只有免费才能使所有学龄人口都能接受基本的九年义务教育。对贫困学生提供经济资助是提高教育机会均等程度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国基础教育阶段对贫困学生有少量资助,但具体的资助制度并不健全。高等教育已经基本建立了以学生为本的资助制度,但是由于银行没有积极性,运行效果不尽如人意。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制度,在基础教育阶段应确定具体的资助标准基线、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并且确定资助资金的负担责任;对于高等教育阶段学生的资助,一方面要增加助学金的数额,另一方面要由政府出面完善银行助学贷款制度。 教育财政是教育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其根本任务是依据国家意志为全国范围内的国民教育事业提供物质保证。教育管理活动,乃至教育活动要实现国家教育政策目标,缺少教育财政支持是难以完成的。制定和完善教育财政法规,加大中央和省级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国家整体教育财政投入的比例,保证人们不因贫困而丧失接受教育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