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训专业人员,促进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 督导人员是督导工作的操作者。督导人员合理构成及其素质水平直接影响督导工作的效用。督导工作是高层次的“智囊活动”,可采取专兼结合、择优录用、固定与临时相结合,既要保证数量,又要保证质量。督学的任职资格应明文规定,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先实践后任命的原则,年龄上老中青相结合,在职人员应加强自身思想修养和业务学习,同时要抓好督导人员的考核和评价工,让那些德才兼备,热爱督导工作的人从事督导工作,通过其工作业绩和实效来树立督导人员的权威。 (四)以“导”为主,建设发展性的教育督导 教育督导是教育监督和教育指导的合称。督是导的前提和基础,导是督的目标和归宿,两者相辅相成,构成完整的现代意义上的教育督导概念。从理论上讲,教育督导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之一,其最终目的是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督”和“导”自然也为同样的目的服务,但比较而言,只不过“督”更多的是通过行政命令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导”是直接帮助发展的有效手段:“督”是消极的,“导”是积极的。由比较可见,“导”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积极、有效、直接的手段,对促进教育发展更具有明显的、现实的意义。而且一般认为,在督导工作中,“督”是手段,“导”是目的,应在“导”的基础上“督”,教育督导应由过去的重“督”转到重视“导”上来。我国的教育督导应该由重“督”转移到重“导”上来,增强自身的学术权力,在导学上下大力气。 随着教育督导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先进的教育督导理念的深入人心,教育督导对教育实践的作用会遍及到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从近些年教育改革的力度和决心上看,我国政府一定会科学运用教育督导的职能,发挥其巨大作用。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