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双元制”下的职业学校教育和企业培训

1.职业学校的教育

职业学校的基本任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继续普通教育,二是进行职业教育。职业学校属于基础教育,因此也要开设基础文化课程,如经济、社会学、体育、思想道德教育及其它选修课,但普通课的比重通常比较小;职业学校所进行的职业教育是对企业培训的补充,一般职业学校理论课程的设置是围绕该专业相应的职业实践进行的。有很强的针对性。

一般而言,职业学校把培养学生能力作为主要目标,这里的能力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专业能力,一是综合职业能力。综合职业能力指在学生学习的本专业之外的能力,当职业有变更时,劳动力具备的这一能力仍能起作用,这是一种跨职业的能力,对于劳动者未来的发展起着关键的核心作用。

职业学校的教学不同于普通学校,更加体现学生的个性,强调学生中心的教学,教师的主要任务是为学生独立工作并达到预期的学习目的创造条件。学生根据具体的学习目标独立组织学习过程,成为教学活动中的主体,教师更多的则是以指导者和咨询者的身份。体现一种职业活动导向的教学。教学方式和形式更多地体现为多样化的特征。职业学校的教师一般分为理论课程教师和实践课程教师,还有部分的兼职教师,无论何种教师都有严格的资格限定。教师水平关系到职业学校教育质量,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着职业学校的兴衰。

2.企业培训

企业之所以提供培训,主要是企业认为通过这种形式,能满足他们对专业人员的需要,这对于维持和提高企业自身的生产及竞争能力是必不可少的。他们认为,职业培训对它所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它为此付出的投资。

企业在培训、培养学生方面的义务主要有三:培训义务,教育义务和照料义务。培训义务是目的,教育义务指除专业培训外,还担负有培养学生品行的义务;照料义务指除此外还要定期为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以避免学生受到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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