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校长负责制是一种可以实现高度集中统一的领导制度,校长对管理要素拥有决定权与支配权,可以把某些一时具有消极限制作用的决策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简化到最低程度;对克服组织的内讧、内耗和松散混沌状态,把员工群体培养训练成为一支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纪律严明、作风硬朗的工作队伍较为有效。 (5)现代校长负责制是一种民主化的个人负责制,从党和国家颁布的各项教育法规与政策来看,中等以下学校实施的校长负责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一长制”,而是相对开放的、具有现代特征的“一长制”。学校党支部与教职工代表会议在学校管理方面的监督和参与活动对行政领导工作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三)美国的校本管理与我国的校长负责制 80年代以来,在我国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同时,美国则开展了遍及全美的校本管理运动。校本管理强调教育管理权力的下移,把中小学校作为决策的主体,运用分权、授权、协作、团队等组织行为学的原理和技术,来构筑学校与外部(上级主管部门、社区等)及学校内部(校长、教师、学生等)的新型关系。美国学者戴维(David)于1989年提出的“校本管理=自主+共同决策”,反映了校本管理的基本特点。从比较的角度来看“校本管理”与“校长负责制”,由于处于同一国际竞争环境中,因而在改革背景、指导思想、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发挥校内民主管理机构的作用方面,二者表现出诸多相同和相似之处。但由于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原有的教育积弊和改革具体目标的差异,二者之间又存在很多不同之处。 1、二者的相同之处。美国的校本管理与我国的校长负责制都是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其实质都是针对过去上级教育行政机构对学校实施过多的外控管理所进行的一种改革。美中两国的这一教育管理改革运动都是由官方推动的,而且都备受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关注。美国的校本管理与我国的校长负责制改革,都注意到了教职工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并力图建立起让教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机制。改革的目的都是通过教育管理权力的下放,使学校拥有更多的办学自主权,提升学校在办学过程中的地位,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率。 2、二者的不同之处。首先,权力下放的对象不同。美国的校本管理,强调把权力下放到校长与教师、学生家长、社区代表所组成的学校董事会或学校理事会手里,使其共同分享这些权力,校长的权力是分散的。而我国的校长负责制则更强调将权力集中到校长手中,以便使责、权统一。其次,权力的下放形式不同。美国的校本管理是教育主管部门将其权力逐渐下放给学校,给予学校更大的权力和自由,从而提高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我国的校长负责制是从原来的“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转变过来的,它实质上加强了校长的权力。再次,决策机构不同。美国校本管理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共同决策,实施校本管理的学校一般都成立由校长、教师、家长和社区成员代表组成的校本管理委员会,校本管理委员会对学校事务进行决策。而在我国校长负责制中,民主管理机构的作用主要是审议和监督,对学校事务没有决策权。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