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行校长职级制的重要意义

第一,实行校长职级制,有利于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与校长行使办学自主权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二,实行校长职级制,有利于促进校长由抓创收、抓事务、抓升学率转向抓教育、抓管理、抓质量、抓效益、抓发展。

第三,实行校长职级制,有利于形成符合中小学特点和校长成长规律的、稳定而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

第四,实行校长职级制,有利于保障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工会、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的作用。

第五,实行校长负责制,有利于形成校长“职级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位置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上海市试行校长职级制的实践

1993年,上海市领导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针对中小学校长管理制度改革问题,提出了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建立校长职级系列的改革目标。随后,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抓好试点、以点代面、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率先在静安、卢湾两区先行试点,取得了较好效果。2000年,又在黄浦、杨浦、闸北、徐汇、嘉定等区扩大试点,并完成了静安、卢湾与扩大试点区县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认定的并轨工作。到2001年8月底,虹口、闵行等12个区县已完成了上海市中小学一级和特级校长的申报和认定工作,这标志着上海市校长职级制改革已向全市推广。从2003年9月起,上海市开始进入第二轮校长职级制改革阶段。上海市试行校长职级制并取得了较大成效,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经验:

首先,实行校长职级制要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上海市建立校长职级制的指导思想,可概括为四个方面:(1)以国家人事部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思路为依据,逐步实现中小学校长的职级与行政级别脱钩。(2)以理清政事职能、实行政事分开为原则,建立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以宏观管理、调控和指导为主,与校长依法实行任用、分配和自主管理相结合的人事管理体制。(3)以公开考核程序、公平竞争和公正客观评价为标准,建立起符合中小学管理特点和校长成长规律的持续、稳定、有效的校长职级制度,以激励广大校长积极进取。(4)以明确职责、规范实施为手段,建立起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与工会和教代会的参与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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