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型的教师教育体制是指不单独设置专门的教师教育院校,教师培养的任务由各类院校来承担。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我国市场经济已以确立,在原有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的封闭的教师教育体制应该转变为开放的体制。各高等院校都可以培养教师。它的优点在于它的开放性、主动性、多样性和适用性。其基本特征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所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条件,在综合性大学生或理工大学内设置专门的教师训练机构(教育学院或系科),为一切愿意或打算选择教师职业的在校本科生、本科后学生、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教育学位课程或者师资格证书课程,使他们具有获得教师职业的资格、水平和能力。 开放型的教师教育体制是适合中国当前教师发展现状的,但需要澄清对开放型模式理解上的误区: 一.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教育体制的开放是为了解决教师教育经费的短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促进了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同时也引发了教育市场化思潮。运用市场机制能够解决不少教育问题。如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但认为打开学校的大门是为解决教育经费短缺、政府可以减少对教育的投入和承担的责任是一种误解。实行开放的教师教育体制,并不是说政府不再对教师教育投入或少投入,而是政府根据教师市场供求关系加强对教师教育的投入的有效性,吸引各种类型的高校参与到教师教育活动中,为社会培养出各种类型的教师。 二.把开放体制和封闭体制对立起来。实行封闭体制就不能实行开放的模式,要实行开放的模式就有能实行封闭的模式。这是二元对立的传统思维。教师教育体制的发展是“进化式”的或“累积式”的而不是革命式的,二者并不互相排斥。如英国和澳大利教师教育既有封闭模式,也有开放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