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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初任教师的概念界定及其专业发展特征

 

 

一、初任教师的概念界定

初任教师(beginning teacher)又被称为新教师(newly qualified teacher)。根据麦克唐纳的观点,初任教师是已完成了所有的职前训练课程,包括实习阶段的教学实践的专业教师;他已被授予临时证书,并受雇于某个学区;他负有的责任通常与那些具有教学及经验的教师所负有的责任在种类和程度上是相同的;同时,他或她正处于从事这个职业或服务于某个学区的第一年。这是根据美国的情况给出的定义。我国学者也给出了相似的定义:初任教师是指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被学校聘用并开始从事教学工作的第一年的中小学教师,包括长期聘用的正式教师和临时聘用的代课教师。此外,也有专家学者认为初任教师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凡参加工作的年限在0-5年的教师都可称为初任教师。根据许多学者提出的教师发展阶段论,初任教师通常是指任教年限为三年或四年的教师。本课程所研究的初任教师基本上依据了这一说法,是指完成了职前的教师教育,获得了教师资格证书,并于一所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三、四年的中小学教师。

二、入职阶段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许多欧美国家的学者致力于教师发展阶段的研究,因为只有了解了教师发展的阶段,明晰各阶段教师发展的专业特征与需求,才能依据这些规律改进教师的培养与培训,从而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进而提高教育质量。

许多学者诸如富勒(Frances Fuller)、卡茨Katz)伯顿( Burden)费斯勒(Fessler )司德菲(Steffy)等依据不同的研究视角提出了各具特色的教师发展阶段论。

纵观各种教师发展阶段论,我们可以发现这些理论的一些共同之处,其中,在各种发展阶段论的划分方式上,即存在某些共同的特点。其一,就是在“职前师资培育阶段”与“初任教师导入阶段”之间有一个明显的分界点。虽然针对“初任教师导入阶段”,各家的说法或名称稍有差异,有的称之为“求生存阶段”或“生存关注阶段”,有的称之为“引导阶段”、“生涯预备阶段”,但是这个阶段与职前师资培育阶段确有一个非常重要且明显的分界点。其二,还有一个明显的分界点,就是在经历了初任教师阶段后,教师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说明大多数的教师发展阶段论都将“初任教师的入职阶段”视为一个独立的发展阶段,并明显地与“职前培养阶段”和入职后的在职发展阶段区分开来。

并且,学者们通过对初任教师这一群体的大量研究得出了一致的结论:初任教师的入职阶段是教师成长与发展的关键期,也是一个充满困难和考验的过渡期。

首先,初任教师在这一阶段的发展情况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去留。这一时期的积极成功的经验可帮助教师坚定职业志向,而这一时期的困难和挫折也往往使得一些初任教师从此丧失信心,进而选择离开教师队伍。研究表明,在任教的前两年中弃教改行的初任教师在美国高达15%,远远高于整个教师队伍5%的流失率。而1999年的一项最新研究表明,在大都市中心地区的初任教师前三年弃教改行率竟高达20%。在英格兰和威尔士, 也大约有5%到8%的教师过早地离开教师行业。在捷克共和国,有25%的合格本科生选择不进入教师行业。研究还发现,弃教改行的并非都是无能之辈,那些最早离开教师队伍的恰恰是一写学业优良、最有潜力成为优秀教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