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学习
学习某一课题或材料在达到最低限度的领会或勉强可以回忆的地步以后,集中一定的时间继续进行学习的一种学习方式,也称继续学习。学习时要求必须给予和以前一样密切的注意。当达到这种要求时,过度学习的材料要比刚刚学到的材料保持得好一些,并且一般说来,所保持的是与原学习量大致成正比例的。H.艾宾浩斯最先用实验作出保持曲线。他发现一次学习后不继续学习,会在一小时内遗忘一大半,而在几个月之后,就会全部忘记。但如进行继续学习,保持就有改进。20世纪20年代陆志韦(1922)、N.B.科夫和.C.克雷格等都曾有过类似的研究。克雷格以12个单音节名词的字构成的字表,用旋转鼓按每字2秒的速度陈示给被试,平均每陈示4遍或5遍以后,被试就能预料出字表中所有的字。每次实验把达到这个标准需要的陈示遍数记下。在某些情况下,学习就到此为止,在其他情况下,又给予被试外加陈示,直到总的遍数比达到上述标准所需要的遍数多
50%或100%。间隔一天或间隔更多的时间,被试重新学习字表,达到同样的标准,从而得到两种保持的分数,即寻常的节省分数和在第一次重学时正确的预料数所代表的“回忆分数”。每个由20个学生构成的组,在不同间隔时间以后重新学习。每种间隔时间采用相同的几张字表,各组轮流使用,这样可避免由于字表的不相等可能产生的错误(见图过度学习后的保持)。图中“100%的过度学习”就是外加的陈示遍数等于达到学习标准所需要的遍数。实验表明,学习一种材料后,继续进行学习,不但保持好,而且节省时间。过度学习能取得良好的保持,在日常学习中有不少事例可以说明。英语26个字母其间没逻辑关系,但由于人们时常接触,对前后顺序记忆很牢固,反复练习过的技能如骑自行车、游泳和打字等,即使多年没用过,也只须少许练习就能恢复以前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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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学习程度学习材料保持量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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