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对早期社会化的影响及对策
【作者】:刘成明
【来源】:青海社会科学,1999,02:116~120
目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的过渡时期。由于转型时期整个社会结构在不断加速分化,使旧有的社会规范不断受到冲击,而新的社会规范体系有待建立。这就使得青少年在由"生物人"向"社会人"转化的过程中无所适从、迷失方向,从而带来早期社会化的困境--造成社会化的偏差、失败及种种病态现象,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青少年犯罪。近些年我国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中所占比例占70~80%的严峻现实(注:《比较犯罪学》,康树华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无疑表明,社会转型时期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与社会化过程有着较强的相关关系。
一、早期社会化的特点及社会转型带来的可能后果
早期社会化是指从幼儿期到青少年时期的社会化阶段,该时期也是个人社会化的关键阶段。它对于一个人的一生都具有重大的影响。早期社会化的特点在于,就社会化的主体而言,处于这一阶段的儿童与青少年生理、心理上都不够成熟,缺乏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大都以模仿甚至盲从的形式接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并对新奇的东西感受特别强烈;而从社会化的环境条件来看,早期社会化受到来自多方面环境因素的影响,如家庭、学校、邻居和同龄群体等,而随着现代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电视、书报、杂志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影响越来越大。由于早期社会化所具有的这些特点,就需要社会为个人早期社会化提供特定的条件:一是相对稳定、统一的社会规范和价值观念;二是令人敬佩的榜样或社会权威形象供以模仿。一般地,当一个社会处于正常的发展时期时,可以为个人的早期社会化提供上述条件,而社会处于转型时期时,提供这种条件就受到了影响。首先是由于社会结构的分化,旧的规范逐步瓦解,新规范又尚未确立,带来新旧规范的矛盾对立,这必然造成社会规范和价值观念在指导人们思想和行为上的多元性和模糊性的倾向,使对各种社会规范缺乏理性分析和选择能力的儿童和青少年,在依据社会规范指导自己行为时陷入困境,表现为角色冲突和无法实现自我认同。其次,当早期社会化供以模仿的榜样或权威形象由家庭、学校和大众传媒共同创造时,由于各自的评判标准不一致,榜样的形象便遭到损害,它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心理影响和行为约束力无疑会降低,也很难转化为其自己的信念和行为方式。
二、早期困境的缘由
个人社会化的完成是通过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对个体的思想观念、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提供背景和刺激作用来实现的。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两种。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宏微观环境是如何影响个人的早期社会化并带来困境的呢?
(一)社会宏观环境对早期社会化的不良作用
由于早期社会化的主体--儿童和青少年的生理、心理不太成熟,主要通过模仿的形式接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而转型时期随社会宏观环境的不正常变化,使个人与环境二者间的互动中儿童和青少年受到了不当的刺激,表现为:
1、 价值观念的紊乱和多元化使儿童和青少年无法实现自我认同并出现行为偏差。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急剧的社会变迁带来的文化冲突,我国的价值观念的嬗变十分剧烈,人们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呈多元化和不确定的态势,这就使得对价值观念缺乏理性理解的儿童和青少年,在依据价值观念的要求指导自己行为时陷入无所适从的境地,引起适应性障碍并导致心理迷惘和行为偏差。
2、社会控制弱化对儿童和青少年的间接负影响。
社会控制具有抑制和预防犯罪的功能,可分为硬控制和软控制,硬控制主要使用政权、法律等强制性手段实现,而软控制则主要依靠社会舆论监督的方式加以实施。社会转型时期,由于社会运行机制不稳定、社会结构的耦合度不高,从而出现社会控制弱化的情况。就硬控制而言,原来防止犯罪的一些机制和规范正在削弱并逐渐失去约束力,而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社会规范尚未建立或虽已建立但尚无约束力。这种情况下,犯罪获利增加但犯罪成本却在降低--表现为我国的定罪概率很低,估计总体定罪概率低于5%,其中暴力犯罪的定罪概率稍高,估计在20%左右, 而财产犯罪的定罪概率则低于总体的定罪概率(注:《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和中国社会的转型》,郑杭生主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这无疑使许多抱侥幸心理者不惜以身试法。就软控制而言,由于社会分化的加剧和社会流动的加大削弱了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同时,由于价值评判体系的多元化,使社会对某些行为更加"宽容",违法犯罪没有以前那样的社会压力,这都使犯罪的发生更为可能,这无疑会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学习犯罪的过程。(注:《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和中国社会的转型》,郑杭生主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3、大众传媒的不良影响。现代社会中,
随着大众传播媒介的日益发达,它对人们的社会化特别是早期社会化的影响显得愈益重要。这种影响因大众传媒形式上的多样性、内容的丰富性和受众的广泛性,对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具有导向、暗示作用,其中电视的影响力尤为显著。当社会各种组合间的成员把他们的注意力集中投向电视,疏远其它成员,与组合内部的人极少往来,缺乏彼此影响(如共同游戏和聊天)的话,那么,电视必然使社会各组合如家庭内的联系发生障碍。孩子与父母缺少交流,感情疏远,使父母减弱甚至失去了对孩子的指导和监督;另外,据国外的研究表明,新闻媒介中反映的暴力行为对攻击、好斗的行为具有刺激作用--可以解除青少年对寻衅攻击的抑制力,使他们由此学会种种攻击的动作和方法,学会暴力行为者的行为模式,从而视攻击行为为解决人与人之间冲突的有效手段(注:《犯罪学》,(德)汉斯·约阿希姆·施奈德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国际出版公司1990年版。)。此外,大众传媒中宣扬巧取豪夺、挥金如土、
暴力以及色情的内容日益突出,给有些社会丑恶现象罩上华丽的外衣,颠倒是非善恶美丑,它对身心尚不成熟的青少年有一种潜移默化的腐蚀作用,造成其早期社会化的偏差和青少年犯罪。
4、不正之风的泛滥和社会权威形象的缺乏。目前,
我国以贪污受贿为代表的职权型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污染了社会风气。此外,随着改革开放,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其中有些是因社会分配不公造成的。部分利用非法经营和权钱交易手段致富者的致富行为和奢靡生活方式引发了普通老百姓的不公平感和对立情绪。这些都无疑给早期社会化带来消极影响。由于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失范,引出又一影响早期社会化的不利因素--缺乏令人信服的榜样和社会权威形象,或是青少年认同的榜样有负作用(如体育明星和歌星的行为不检点)。这种榜样或权威形象本来是由家庭、学校和大众传媒共同创造的,儿童和青少年对其的信服程度越高,就越容易模仿。而由于社会失范使家庭、学校和大众传媒对儿童和青少年的规范要求和观念指导必然出现分歧甚至对立,这时权威形象便会受到损害从而对个人的心理影响和约束力也随之降低。
(二)社会微观环境的影响
个人的早期社会化,主要是在直接生活其中的社会群体中实现的,家庭、学校和同龄群体等社会微观环境是早期社会化的基本场所,提供着塑造个人性格品德的环境和条件。上述微观环境可能存在的不良影响,将会直接造成早期社会化的困境与失败。
1、家庭。家庭环境的影响是一个人社会化的开端,
其结果将对个人的一生发生影响。对早期社会化来说,家庭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家庭的经济收入、生活方式等对儿童的观念、心理和行为习惯发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二是家庭环境对儿童感情和爱的培养;三是家庭中父母的权威形象对儿童社会化具有重大影响。就转型时期而言,家庭环境对早期社会化的不良作用有如下表现:教养不当,特别是随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对孩子娇惯溺爱的现象十分普遍,使孩子养成了任性的习气,并表现出占有欲强烈和自私的个性倾向。由于父母特别宽容、谅解的监督使孩子总能为所欲为--孩子并不因为违背规范而受到必要的惩罚,这样其越轨行为的重复率就会提高;由于婚姻纠纷而受损害、不稳定的家庭无法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模仿机制,也不能形成防止孩子违法行为所必需的父母监督和社会化条件--孩子要么因缺乏亲子间的交流而思想悲观,要么由于家庭的疏于管教而放任自流;父母为孩子提供不良的行动模仿的榜样。
2、学校。随着年龄的增长,
学校便逐步取代家庭而成为儿童和青少年社会化的最重要的社会环境因素,其在社会化方面的主要作用是:系统地、有目的地传授科学知识、社会规范、价值观念及生活技能,这对儿童的社会行为的模塑在现代社会中是无以替代的;学校使儿童和青少年适应群体和组织的社会生活--在课堂和其它公共场所进行着各种形式的社会互动,学会参照他人(老师、同学等)的评价来评价和调整自己的行为。当前,学校环境对早期社会化又有哪些负面影响呢?一是为维护学校形象和自身的经济利益,加之来自社会和家长的畸性期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或将更多精力投入知识传授这一功能,放松和忽视于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和人才观教育,对学生尤其是差生缺乏沟通和理解,从而很难把握学生的思想状况;二是教育方法的失之偏颇。对不合乎规范的学生往往采取简单生硬的办法去压服甚至排斥和歧视。对后进生和曾有劣迹的学生不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去说服教育,却动辄训斥控苦、罚不当罚,甚至用转学、停学和退学的办法对待这些学生,使他们心理受到严重挫伤,导致不少青少年学生因自卑和逆反心理其个性向不健康方面转化。
3、同龄群体。同龄群体,是指由年龄、兴趣、爱好、
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大体相同的人组成的一种非正式群体。在童年时期,随年龄的增长,同龄群体的社会化影响日益增加(注:Boworman,C.E.and
kinch,J.W.Changes in Family and Pear Orietation of Children
between the Fourth and Tenth Grades,Social Forces,1959,37,P201~211.),这种影响在青少年时期达到了顶点,并有可能超过父母和教师的影响。北京的一项调查表明,13~15岁的青少年将心里话告诉他人的首选对象是同龄伙伴,母亲则排于其后(注:"当代都市青少年对家庭的观感及期望",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与管理系,'94
北京"家庭与下一代"国际研讨会论文。)。同龄群体之所以在早期社会化中有如此重要的影响,是因为它可以使其成员产生较高的心理认同感和有一种独立意识。由于同龄群体是行使脱离成人控制的独立性的一个重要活动场所,有自己的价值标准和榜样,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作为一种对成人控制的反对,往往会形成反主流文化的群体亚文化意识,并因此在社会化方面具有不可低估的消极影响:因为在某些群体亚文化中,越轨行为(如挑衅、打斗及破坏活动)不仅受不到惩罚,反倒会得到较大程度的报偿--提高在同龄群体中的声望,于是个人和群体中的其他成员会觉着越轨行为显得比顺应行为更值得期望,从而视为是合理的(注:《犯罪学》,(德)汉斯·约阿希姆·施奈德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国际出版公司1990年版。)。在青海的调查也发现,失足青少年的不良行为往往始于同龄群体,并且大多青少年犯罪团伙正是基于同龄群体。
三、早期困境的预防及对策
由于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失范现象导致当前早期社会化的困境和青少年犯罪的增加,因此,预防的对策也应当从社会化的环境的改造入手。
(一)优化社会大环境。
其一,要切实端正党内不正之风,惩治腐败,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以政府的楷模作用引导整个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其二,加强社会控制,提高定罪概率。这里一方面要提高破案率,另一方面要秉公执法,使犯罪分子得到必要的惩罚,也对抱侥幸心理者产生震慑作用,避免青少年学习犯罪的过程。其三,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注意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加大对黄色音像书刊的查禁力度,减少宣扬暴力、非法致富、奢侈生活等内容的文化产品的出版和播放,降低、消除其消极影响。另外也要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管理,大量事实表明,一旦对其经营者放松教育,这些场所藏污纳垢,或者容留卖淫嫖娼、聚众赌博、贩毒吸毒、窝藏销脏、传播黄色音像制品和书刊。对于违章经营者,尤其是屡教不改者,要予以查封,并对责任者绳之以法。其四,家长、教师和大众传媒要注意自身形象,并注意共同创造良好的社会权威形象。作为榜样的家长和教师应要求自己的行为举止合乎道德规范,注意言传身教;同时,家庭、学校和大众传媒应该共同创造良好的榜样,如"十佳少先队员"和"十大杰出青年"的评选和大力宣传为青少年寻找,发现模仿的榜样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二)确立相对稳定的社会规范和价值观念。
单个人或少数人的行为方式不足以成为行动准则,只有当它得到大多数人的理解和认可时,才构成共同的准则,形成社会规范。要消除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失范状态和价值观念的紊乱,必须确立一种顺应时代潮流而又为社会普遍认同的规范体系和价值观念。其一,要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法律规范,从硬性的方面约束人们的行为。其二,要倡导积极向上的道德规范,如集体主义道德、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提倡和大力宣传。同时也要批判贬斥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的价值观,以此来软性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并起价值导向的作用。
(三)加强德育教育。
如果说上述两点是为早期社会化间接地创造条件,德育教育则是能直接起作用而采取的积极手段。具体讲,其一,德育教育的内容要根据社会实际有所创新,注重德育观念的创新,致力于传统道德价值与现实社会之间的联系,在改造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发挥传统文化的价值。如传统中的尊老爱幼、待人以诚、团结和睦、互助友爱等就值得提倡。其二,教育的方法上,要走出枯燥的死记硬背模式,寻找适合儿童与青少年道德发展的德育方法--把道德准则渗透到文学作品、日常生活和游戏活动中。由于观察模仿在早期社会化中的重要作用,也要注意道德教育者(教师、家长等)自身的言行举止。其三,德育的途径上,不仅注重知识教学,更强调能力培养及行为训练,通过家务劳动、义务劳动和社区服务工作等多种社会实践活动促成行为养成。其四,德育的方式上要注意使学校、家庭、社会三者的结合,推行目标一致的价值标准,社会的政策导向与学校的德育目标、家庭的道德标准互相配合,以取得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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