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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
    一、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进行管理的意义
  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申报商标局核准注册而直接在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它虽然是商标的一种,但由于未经注册,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能享受国家法律对注册商标的保护。但是这不是说未注册商标就可以放任自流了。从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商标管理机关仍然要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进行管理。《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对此都有明文规定。加强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具有以下几点意义:
  第一,通过管理,规范和引导未注册商标使用人正确使用商标,维护正常的商标使用秩序。
  第二,通过管理,提高未注册商标使用人的商标意识,积极申请注册,从而有利于保护该商标使用人的利益。
  第三,通过管理,可以帮助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克服短期行为,制止假冒注册商标、粗制滥造等行为的发生,从而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减少纠纷的发生。
    二、未注册商标使用管理的内容
  1.检查未注册商标是否冒充注册商标
  冒充注册商标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不同,前者侵害的是不特定的商标权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一般而言,社会公众普遍对注册商标有安全感和认同感,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虽有利于生产者经营者对商品的销售,但却损害了广大注册商标权人、消费者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为法律所禁止,商标主管部门对此应予以监督检查。
  2.检查未注册商标是否使用禁止用于商标的标记
  《商标法》第10条规定了商标不得使用的若干种标志。该规定不仅适用于注册商标,而且也适用于未注册商标,如果未注册商标上使用了禁止使用的标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加以制止。
  3.检查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否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用户和消费者
  对于这种情况,《商标法》规定,使用未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检讨,予以通报,并处以罚款;对有毒有害并且没有使用价值的商品,予以销毁。
  4.检查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否属于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对于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如人用药品、烟草制品,却使用了未注册商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禁止其商品销售和广告宣传;封存或者收缴其商标标识,并可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5.检查未注册商标是否标明了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未注册商标没有经过商标管理机关审查登记,如果再不标明使用者的名称和地址,一旦出现包括质量在内的问题,就很难查找到责任者,对保护消费者不利。因此,商标管理机关应当监督、检查和引导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在商品上、包装上标明企业名称和地址,对于违反者应予以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