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童年期个性和社会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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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自我意识的发展
  自我意识是组成个性的一个部分,是个性形成水平的标志,也是推动个性发展的重要因素。自我意识是指主体对其自身的意识,是个性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一个重要标志。自我意识包括三个层次:①对自己机体及其状态的认识;②对自己肢体活动状态的认识;③对自己的思维、情感状态的认识,也称对心理活动的认识,包括自我观念、自我评价、自我体验、自尊心、自豪感、自我监督、自我调节、自我控制等。
  自我意识是作为主体的我对于自己以及自己与周围事物的关系,尤其是人我关系的认识。个体的自我意识从无到有,最后达到成熟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
  童年期儿童的自我意识正处于客观化时期,是获得社会性自我的时期。在这一阶段,儿童受到相对较多的社会文化的影响,这为角色意识的确立提供了条件,促使儿童社会自我观念的形成。儿童进入学校以后,自我意识开始加速发展。一方面是由于儿童已能利用语言符号调节和指导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是因为客观环境向儿童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迫使儿童要经常按照这些要求来检查自己的行为,而且成人和同伴也经常以这些要求来评定儿童的行为,因而使儿童对自我有了更多的了解。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童年期儿童自我意识的形成表现出以下趋势:第一,从小学一年级到小学三年级处于上升时期,其中从小学一年级到小学二年级的上升幅度最大,是上升期中的主要发展时期;第二,从小学三年级到小学五年级处于平稳阶段,其年级间无显著差异;第三,从小学五年级到小学六年级,由于青春期的临近,又开始进入第二个上升期。
  1.自我概念
  所谓自我概念是指个体知道自己是一个独立于其他物体的客体,有自己独特的特质,也有自己独特的经验,个体对以上种种认识的总和,即自我概念。婴儿在从出生到两岁左右这一期间会逐渐出现他的“自我概念”。新生儿是完全没有自我概念的。自我概念是在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最初它是对个人才能的简单抽象认识,随年龄增长而逐渐复杂化,并逐渐形成社会的自我、学术的自我、身体的自我等不同层次的自我概念。
  儿童自我概念的发展体现在对自己各方面特点的认识能力上。例如,对心理自我与物理自我的认识。学龄前儿童对自我的描述多以其外显特质为主。如当你要求一位三四岁大的孩子介绍一下自己时,他多半会以自己的性别、自己的年龄、自己常玩的游戏、自己所拥有的物品以及自己能达成的任务为介绍的重点。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逐渐会以自己的内在特质、个性为其自我界定的重点,这时他知道自我除了有物理层面之外还有心理的层面。到了小学阶段,他还会知道自己所了解的自我与其他人能够了解的自我是不一样的,这种“私有我”及“公众我”的区分,也表现在儿童发现他心里所想的事情,只要不表现出来,别人就不一定会觉察。
  总体而言,童年期儿童对自我的描述是从比较具体的外部特征向比较抽象的心理特征过渡的。如在回答“我是谁”这个问题时,低年级儿童往往从姓名、年龄、性别、家庭住址、身体特征和活动特征方面进行描述;而到了小学高年级,儿童则开始试图根据品质、人际关系以及其他内在特征对自己进行描述,但是,即使到了小学高年级,儿童对自己的认识仍带有很大的具体性和绝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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