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思维发展的特点
少年思维发展的主要特点是抽象思维开始占主导地位,但在很大程度上,思维还属于经验性,他们的逻辑思维需要感性经验的直接支持。
抽象思维包括形式逻辑思维和辩证逻辑思维两个发展阶段。两者都是对事物概括的、间接的反映,但在反映的深刻性、灵活性和全面性上有本质的区别。形式逻辑思维是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是先撇开事物个别性、差异性和矛盾性,片面、静止、抽象地反映事物某一方面的本质或普遍性。辩证逻辑思维是在形式逻辑思维的基础上,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维过程。它将事物的个别性、差异性和普遍性统一起来,在思维中恢复事物的本来面目,反映事物的矛盾运动,达到对事物全面的、灵活的、具体的认识。
1.形式逻辑思维处于优势
少年形式逻辑思维已获得大幅度的发展,并逐渐在其思维活动中占主导地位,主要反映在以下三方面:
(1)运用假设进行思维
假设是对因果关系的一种猜想、推测。有了假设,思维才能有明确的目的和方向。初中生比小学生有了更高程度的建立假设和检验假设的能力。他们已经能认识到现实只是包含由事实与假定构成的总体中的一个子集。在面临智力问题时,他们并不是直接去抓结论,而是通过挖掘出隐含在问题材料情景中的各种可能性,再用逻辑分析和实验的方法对每一种可能性予以验证,最后确定哪一种可能性是事实。
(2)推理能力不断提高,但发展水平不平衡
推理是由已知推出未知的思维过程。在整个少年期,逻辑推理能力不断提高,但不同种类的推理能力发展是存在差异的。一般是归纳推理能力优于演绎推理能力。这是因为,人的认识总是由特殊到一般,再由一般到特殊,即先归纳后演绎,演绎推理总是在归纳推理的基础上进行的。少年已具备了各种逻辑推理能力,但还是初步的,特别是在假言、选言、复合、连锁等演绎推理方面能力还较差。
(3)运用逻辑法则的能力在不断发展中存在不平衡性
少年对逻辑法则的掌握主要表现在对矛盾律、排中律和同一律的认识上。研究表明,少年在掌握以上三类逻辑法则的总平均得分的正确率上处于不断上升之中。13岁儿童为68.26 %,15岁儿童为72.78 %。但少年掌握不同逻辑法则的能力发展存在着不平衡,其中矛盾律掌握得最好,同一律次之,排中律最差。
2.辩证逻辑思维迅速发展
少年在形式逻辑思维占主导地位的同时,辩证逻辑思维也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小学儿童已开始出现辩证逻辑思维的萌芽,例如,他们已经能掌握左右概念的相对性,以及在学习分数时,大多数学生能理解部分与整体的相对性和绝对关系。13岁时已经开始掌握辩证逻辑思维的各种形式。但由于这一时期少年所掌握和领会的知识较为肤浅,缺乏对事物的深入了解,因此,他们的辩证逻辑思维的水平还较低。15岁时已经开始学习较为系统、深刻的知识,开始了解学科的基本结构、体系和基本规律,这时形式逻辑思维有了较大的发展。所有这些都为辩证逻辑思维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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