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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基础教育课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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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课程评价的一般理论]
课程评价的价值取向
    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课程评价的发展大约经历了四个时期:即测验时期、评价时期、描述和判断时期、建构时期,并且在不同的时期,表现出不同的评价理念、模式和方法,从每一种课程评价所体现的特定的价值观的不同,我们可把迄今为止的课程评价分为三种,即目标取向的评价、过程取向的评价和主体取向的评价。

·目标取向的课程评价 
    这种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被成为“现代评价理论之父”的泰勒及其学生布卢姆等人,认为课程评价是将课程计划和预定课程目标相对照的过程。在这里,预定目标是评价的唯一标准,它追求评价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因而,这种取向评价的基本方法论就是量化研究方法,并常常将预定目标以行为目标的方式来陈述。目标取向的课程评价在本质上是受科技理性所支配的,追求对被评价对象的有效控制和改进,在这里,评价者是主体,被评价者是客体,这种取向的评价推进了课程评价科学化的进程,因此,在实践中一直处于支配地位,但这种评价取向的最大不足就是把人客体化、简单化了,忽略了人本身行为的主体性、创造性和不可预测性。

·过程取向的课程评价 
    这种评价试图将教师和学生在课程开发、实施以及教学过程中的全部情况都纳入到评价的范围,强调评价者与具体情境的交互作用,主张不论是否与预定目标相符、与教育价值相关的结果,都应当受到评价。它既倡导量化的研究方法,也给质性研究留有余地,这种取向评价的价值在于开始承认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的过程,把人在课程开发、实施及教学过程中的种种表现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对人的主体性、创造性给予一定的尊重,其不足之处就在于它并没有完全走出目标取向评价的框框,对人的主体性肯定得不够彻底。

·主体取向的课程评价 
    这种观点认为课程评价是评价者与被评价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建构意义的过程。教师与学生都是评价的主体,是意义建构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种取向反对量化的评价方法,主张质的评价,倡导对评价情境的理解而非控制,并以人的自由和解放作为评价的根本目的,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在评价过程中是一种交互主体的关系,评价过程是一种民主参与、协商和交往的过程,因此,价值多元、尊重差异即成为主体取向评价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