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目录]
[教学目标]
[学习引导]
[知识体系结构图]
[练习、作业与思考题]
[学习资源]
|
第十五章 基础教育课程评价 [返回章节目录]

关于教科书评价机制的建议
课程改革纲要中对考试改革是这样规定的:
“在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实行小学毕业免试就近升学的办法。鼓励各地中小学自行组织毕业考试。完善初中升高中的考试管理,考试内容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部分学科可实行开卷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改革方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继续实行会考的地方应突出水平考试的性质,减轻学生考试的负担。
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应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衔接。要按照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业自主权的原则,加强对学生素质的考查,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内容,探索提供多次机会、双向选择、综合评价的考试、选拔方式。
考试命题要依据课程标准,杜绝设置偏题、怪题现象。教师应对每位学生的考试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指导,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排列名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