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公约
  (一)《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1.公约的由来与结构。
  公约于1980年的维也纳外交会议上通过,定名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公约于1988年1月1日生效。
  公约的结构除序言和结尾部分外,正文分四个部分:适用范围、合同订立、货物买卖、最后条款,共101条,分别就合同的定义、合同发价和接受的条件、货物销售总则、买卖双方的义务、风险转移、一般规定以及公约的批准和生效程序作了较全面的规定。
  2.公约的适用范围。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10条还对营业地的冲突作了规定,当事人如拥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则采取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为其营业地。 上一页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