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区教育改革 (一)社区教育概念简介及其界定 社区(Community)是社会学中一个从空间形式反映人们社会生活的概念,也是社会学分析社会整体结构的一个基本单位,是指由聚居在特定地域内,相互联系着的、具有共同成员感、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来自腾尼斯(F. J. Tonnies)提出的Gemein schaft一词。虽然社区教育的实践很早就出现了,但社区教育(Community Education))这一概念在国际上的正式确立和广泛应用则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目前,世界各国对社区教育的界定不尽相同。《社会学百科辞典》界定社区教育为“一种教育工作形式,跨出学院或学校的范围,请社区其他人参加,既可作为学生也可作为老师,或兼任两者。 教育意图完全是为整个社区的利益服务。”这一概念侧重分析了社区教育的操作性特征,未涉及到社区教育的理论根源,另外对社区教育的目的界定也有所偏颇。另外,也有学者认为社区教育是“在一定区域内,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开展的旨在提高社区全体成员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教育活动。”这一概念较完整地反映出了社区教育的目的,但也未触及其教育理念。《社区工作指南》认为社区教育是“以社区为依托,以全体社区成员为教育对象,以社会主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一种教育形式,是社区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这一界定强调社区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但又不免为社区教育蒙上了较浓厚的政治色彩。还有学者认为,社区教育是“将教育置于一定区域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中所形成的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和活动,是区别于正规学校教育,旨在实现学校和社会的交流与沟通,带有社区性质的教育,是强化社会功能,推进社区文明建设的特殊教育。”[1]而据笔者所知,目前我国已经有了将正规教育纳入社区教育管理范围的尝试。因而,依笔者所见,社区教育为在教育大众化、终身教育、学习型社会及促进教育公平理念的倡导下,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所产生的一种办学体制,它整合社区内各种教育资源,全程服务于全体社区成员的多样化受教育需求,同时,也服务于社区的经济建设并提升社区的综合素质。 [1] 安玉新:《我国社区教育初探》,《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2年7月第19卷第7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