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强大的压力下,学校不得不转变自己的身份认同,用“升学率”为自己作明证和辩护。这导致学校把全部的精力放在了教学安排上,把工作重心聚焦到学生学业成绩提升上。诚然,教学活动应是学校的重要任务和工作核心;但如果用教学替代或挤压其他活动,就会造成学校发展的片面化。学校的使命不只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更是要力求学生的全面、自由、持续发展;不只是要关注学生的成长,也要促进教师的发展。单一的评价标准束缚了学校的手脚,忽视了学校发展的多样性,从而限制了学校发展的空间,最终会导致学校和学校成员的扭曲发展。 (二)评价多以政府评价为主,学校自评的主体地位缺失 现行的学校评价主要是一种政府行为,如“重点中学”、“示范高中”的确定与命名体现的都是政府的主导评价,学校完全是被审视、检查的对象。政府依据制订出的各种标准和制度规范,对学校进行评审,这使学校评价融进了浓厚的官方意识。学校为了获得政府的认可,接受政府的资助,就不得不应付上级的各种检查和验收。如若这种检查和验收果真能促使学校不断地改进,那么政府的督导不失是一种合理的评价。遗憾的是,学校在应付检查和验收的过程中往往都是做表面文章,不能从学校发展的现实情况和自身需要出发考虑问题,容易掩饰学校发展的真正路向。 此外,政府的督导本身就可能存在问题。它习惯于用统一化的标准要求所有学校,而不注重对学校特殊性的关照。学校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包括城乡学校之间、不同区域学校之间、不同类别学校之间、不同层次学校之间的差异等等,对这些差异的忽视常常使政府对学校的评价缺少针对性。殊异性的存在决定了不能用一个标准对待那些拥有自身独特的历史和特殊发展情境的学校。不同地区、类别、层次的学校应有不同的评价标准,同一地区、类别、层次的学校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也应有不同的评价标准。学校评价更多地强调的应是学校自我的纵向比较,而不是不切实际地进行横向比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