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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利法的概念和特征 专利法,就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因确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和因发明创造的利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而言之,专利法就是国家制定的解决有关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问题和发明创造的推广利用问题的法律。 专利法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专利法是国内法 各国的专利法都只能在本国地域内有效。专利法的效力受到国家领土的限制,即无"域外效力"。因而,申请人无论是本国人或外国人,也无论是住在本国或外国,只要在某一个国家申请专利,那么该国的专利法就对该专利适用。然而,专利法是国内法这一特征,并不排除专利法具有涉外的法律性质,因此,专利法往往采用国际上所普遍遵循的惯例,调整国内的专利活动。 2.专利法是特别法 特别法是指适用于特定地区、特定的人和特定事项的法律。专利法就是专用于调整发明人、申请人及公众因发明创造的产生和利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因此,专利法是特别法。特别法的对称是一般法,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是,在特别法中有规定时,优先适用特别法,在特别法中没有规定时,通常适用一般法。因此,有关发明创造的产生和利用中的法律问题,首先应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来解决,若超出专利法的规定时,再根据其他一般法来处理。 3.专利法既是实体法又是程序法 专利法不仅规定了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所享有的权利等实体方面的内容,同时还规定了有关专利的申请、审查、批准和实施的手续、方式等程序方面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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