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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格斯的行政生态学

 

一、里格斯与生态行政学

弗雷德·W·里格斯(Fred W Riggs,1917年——2008年)美国著名的行政学家,比较行政学和行政生态学的创始人。里格斯1917年生于中国的桂林。他的童年和少年时期基本都是在中国度过的。里格斯曾在1934——1935 年就读于中国南京大学。之后回国,1948年获得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学位。里格斯于1956——1967年在美国印第安纳州立大学任教;从1967年起,在夏威夷大学东西方研究中心任研究员,同时兼任斯坦福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的研究员。里格斯曾任美国比较行政分会的第一任主席。他的主要著述有:《比较公共行政的模式》(论文,1957年)、《公共行政生态学》(1961年)、《发展中国家的行政:棱柱型社会的理论》(1965年)、《泰国:一个官僚政体的现代化》(1965年)、《发展行政的新领域》(1971年)、《重访棱柱型社会》(1973年)等。在这些论著里,里格斯运用生态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发展中国家的行政问题,创立了以生态学方法研究行政管理的新的行政理论体系,在行政学领域有着重要影响。

生态学是研究生命有机体与其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生物学分支。在生态学看来,生命有机体的生存必须依赖同周围环境进行的物质与能量交换。20世纪30年代之后,J·M·高斯、罗伯特·A.达尔和罗伯特·A.莫顿等人开始用生态系统的模拟来研究行政生态系统,运用生态学研究生命有机体与其环境的相互作用关系的理论与方法来研究行政系统与其社会环境的相互关系。哈佛大学的高斯教授是最早将行政问题与生态环境结合起来的学者。高斯于1936年发表的《美国社会与公共行政》一文指出行政环境与行政管理之间有着密切关系。1947年高斯出版了《政府生态学》一书,再次强调外部环境对行政管理的作用,认为政府行政行为必须考虑到生态环境。

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世界在向新兴民族国家提供经济援助的同时,也向这些国家输出西方的行政体制、行政方法和行政技术,试图使这些国家建立起西方式的行政制度。但不久之后人们发现,在西方国家行之有效的行政制度在发展中国家却并没有很好的运作。这一现象引发了西方学者的思考。里格斯认为:“在现代的、过渡的社会里,一直有一种建立正式的政治和行政制度的趋势,但是这些制度却仍然只是一种形式主义的制度。这就是说,有效的行为绝大部分取决于传统的结构和压力,诸如家族、宗教以及一些继续存在的社会和经济成规。因此,只有以生态学观点——亦即从非行政的因素去观察,才能了解这些国家的政治和行政。”[1]里格斯认为,行政和它的环境互相影响、相互作用,要了解一个国家的公共行政,需要考察一国的行政与该国的经济结构、政治制度、文化心理、历史传统等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关系,而不能局限于行政系统本身。这种方法被称为生态学方法。里格斯认为行政生态学就是研究“自然以及人类文化环境与公共政策运行之间的相互影响情形”[2]的学科。

1961年,里格斯发表了《行政生态学》一书,运用生态学的理论与方法,对菲律宾、泰国、美国等国家的行政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他通过分析各国的经济结构、文化历史与行政活动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系统的阐述了他的行政生态学思想。里格斯的行政生态学研究在行政学理论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他的《行政生态学》一书成为行政生态学领域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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