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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教学组织形式 [返回章节目录]

[12-2常用的教学组织形式]
教学的特殊组织形式——复式教学
(一)复式教学的含义
复式教学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年级的学生编在一个班里,由一位教师分别用不同程度的教材,在同一节课里对不同年级的学生,采取直接教学和自动作业交替的办法进行教学的组织形式。它可以节约师资力量,教室和教学设备等。复式教学是由于一定地区的教育条件和经济条件落后或不平衡而产生的,它利于普及教育。
复式教学是班级教学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保持了班级教学的一切本质特征。其差别在于:当教师给一个年级上课时,其它年级的学生根据教师的指示进行预习、复习、练习或做其它作业。复式教学的特点是:学科头绪多;讲课时间少;教学任务重,备课复杂;对教学过程的组织、教学时间的分配和教学秩序的处理等有更多的要求。
(二)复式教学具体形式
1. 同室双级异科式,即一个教师在同一节课上,同一个教室里,对两个不同的班级讲授不同的科目。
2. 同室双级同科式,即一个教师在同一节课上,同一个教室里,对两个不同的班级讲授相同的科目。这里的“相同科目”是同属一个科目的意思,比如,分别讲小学数学第一册和第二册,数学第一册、第二册同属于数学。
3. 分室双级异科式,又称“复式分室”式,即一个教师在同一节课上,不同的教室里,对两个不同的班级讲授不同的科目。
4. 同室一级同科式,也称“单科复教”即一个教师在同一节课上,同一个教室里,对同一班级讲授相同的科目。这与普通教学的分层教学是相同的。
(三)组织复式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我国有8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而农村多数地广人稀,在即定的条件下有两种方案可以选择,一是学生住宿,进行寄宿学习,二是实行复式教学。而在农村多数学生因为许多原因不能住宿,因此只能选择复式教学这一教学组织形式。复式教学的组织应该注意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1. 处理好“动”和“静”的关系
复式教学中,教师给一个年级上课,称为直接教学;其它年级的学生根据教师的指导进行预习、复习、练习或做其它作业,称为自动作业。要正确处理“动”和“静”的关系,必须处理好一个年级的直接教学和自动作业的搭配;处理好复式班里各个年级之间的直接教学和自动作业的穿插。
2. 处理好“多”和“少”的关系
在复式教学中,教学的班级增多了,教材的内容增多了,而直接教学的时间减少了,这就出现“多”和“少”的矛盾。要处理“多”和“少”的关系,必须注意:要突出重点;内容和自动作业需要更加少而精。
3. 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
在复式教学中,教师对某个年级进行直接教学,这个年级就称之为“点”;教师中的其它年级就称之为“面”。处理“点”和“面”的关系,要注意照顾全面;要尽量避免声浪冲突;要妥善处理偶发事件。
4. 处理好教师和助手之间的关系
复式教学中使用助手,可以减轻教师的负担。助手应是学习成绩好;思想品德好;遵守纪律;工作耐心;有能力;愿意帮助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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