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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基础教育课程标准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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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基础教育课程标准的制定]


新的课程观(5-2-1-2)
    综合各种对课程的不同看法,可以将课程观分为三种。
    第一种课程观是知识或学术理性主义课程观。这种课程观把课程视为“学科”,或者把课程视为“知识”,认为课程的价值在于为学生未来生活提供充足的理性准备。在课程价值上,把知识的重要性推向极至。在课程实施上,知识的标准化、统一化支配着课程设计、课程实施。
    第二种课程观是经验或自我实现课程观。这种课程观视课程为经验,认为课程是促进儿童自我实现的手段,强调活动在课程学习中的重要性。这种课程观从人的本性出发,强调以人的内在天性为中心来组织课程。从重视知识和理性发展,到重视儿童的存在、儿童的经验和活动的价值,以及强调课程作为儿童自我实现的中介和手段。
    第三种课程观是生活经验重构或批判课程。这种观点认为学校课程绝对不能局限于系统化的书本知识,而要关照个体作为“具体的活生生的存在”的“生活经验”,因为“人的生活的深刻性只有在独立个体的生活领域中去寻找”,而不能从个体以外去寻找。
    这种课程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
    第一,儿童是课程的主体。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它。一方面是说儿童的现实生活和可能生活是课程编制的依据,另一方面是说要发挥儿童在课程实施中的作用,儿童也在创造着课程。
    儿童如何能够成为课程的主体呢?现在人们不再认为课程只是静态的系统知识,它本身就具有“过程”和“发展”的含义。儿童通过与被称为课程的东西进行对话,而发生素质的变化和发展,从而使儿童反思现实的生活方式,并努力去建立一种合理的可能生活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儿童成了课程的主体。
    第二,“生活世界”是课程内容的范围。即指课程内容的选择要面向儿童的生活世界。这里的“生活世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生活环境”,也不是指“自然环境”和“社会世界”,而是指对整个人生有意义的且人在其中的世界,是人生的过程。
    之所以将课程内容转向儿童的生活世界,是因为我们过去的基础教育曾远离儿童的生活世界,把儿童定格在“书本世界”或“科学世界”中,丧失了生命的活力和生活的意义,难以培养起儿童的综合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第三,课程是儿童通过反思性、创造性实践而建构人生意义的活动。此次课改,将儿童实践能力的培养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上,强调儿童在实践中反思、创造。课程为儿童提供了反思和创造的对象。
    这表明人们已经认识到课程所提供的内容应该是有关人类群体的生活经历,以及学生个体的生活经验。这些内容往往不能通过灌输而获得,而需要通过反思人类的生存状态以及个体的生活方式来理解。新的课程观不仅把课程理解为有关教育内容的东西或文本,而把课程内容动态地理解为学生反思性和创造性实践来探寻人生意义的活动及其过程。
    第四,课程的学习活动方式以理解、体验、反思、探究和创造为根本。传统课程观的弊端之一就在于把学生视为书本知识的接受者,接受学习是其课程规定的学生的基本学习方式。当前,课程改革则比较关注学生与课程之间的关系。从实施的角度讲,注重理解、体验、反思、探究和创造等基本的学习活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