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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基础教育课程标准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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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基础教育课程标准的制定]
对内容标准的简单分析(5-2-4-2)
国家新颁布的课程标准中,并不是每门课程都有内容标准的。原因在于各门课程自身的结构不同,课程目标编制的理念不同,研制课程标准的时间也不同。我国专家学者很早就对数学课程标准做了探讨,多次召开学术会议,向各界征求意见,因而对课程目标进行了更详尽地具体化。
内容标准是课程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二者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内容标准是以课程目标为依据,结合具体的课程内容,用尽可能清楚的行为动词来阐述。但它与课程目标又存在一定的区别。从数量上看,内容标准要少于课程目标。当然,列举的目标数量多少并不是一个本质问题,但如果内容标准的数量少于课程目标,这总不能说是正常现象。因为从教育目的、培养目标到课程目标,再到内容标准,是一个从概括向具体不断转化的过程,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来把握这种转化可能会有利于操作。从表述上看,内容标准要比课程目标更相象。
在表述上,内容标准与课程目标的基本要求是一样可取的。一般说来,多采用行为目标的陈述方式,要包含行为目标陈述的基本要素、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和表现程度等。应该承认,用明确的行为方式陈述内容标准对课程目标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如果教师对自己所教课程都能用明确的行为方式来陈述其目标,就会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教学工作中应该注意些什么。同时,这也有助于教师与学生、家长及其他教师明确地交流教案的内容。此外,用行为方式来陈述内容标准,使得测验结果和评价容易多了。因为是否达到教学目标的证据是很好识别的,这也有助于学生明确自己的学习方向,然而人的学习行为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用可观察的方式来描述,外显行为是否能恰当地代表某种相应的学习的发生,这都是有争议的。所以教师在教学中,不能机械地以内容标准中的行为目标为依据,而是要考虑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发展,避免使学生僵化,使学生片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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