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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大纲不仅对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做出清晰明确的规定,而且还规定了知识点难度指标。多数教学大纲还规定了详细的教学顺序(有的甚至以章节或第几课的形式出现),以及各部分内容分别占几课时等。这些对一线教师的教学有直接的指导作用,但由于规定的过于具体细致,不利于教师创造性地开展教学工作,尤其对教材的多样化发展没有留下足够的空间。由于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是学生素质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是对不同阶段目标的描述,以及对实施过程的建议,它的重点不是对教学过程进行规定或要求,因此,课程标准不直接对教学具体内容、教材编写体系、教学先后顺序等问题做出硬性的、统一的规定,只是对这些问题提供翔实的建议、指导和多种可供选择的设计模式。所以,它对教材编写、教师教学和学业评价的影响是间接的、指导性的、具有弹性的,而且,教学大纲以知识序列为主,而课程标准则是规定教学所要达到的阶段性目标,不强调知识点的先后顺序,只要能达到规定的目标,先学什么,后学什么,没有严格的规定。这样就给教材的多样性和教师教学的创造性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这样的设计便于教师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标准,增强课程意识,提高对教材的驾驭能力,降低对教材的过分依赖,有利于拓展课程资源,创造性地开展教学。这是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的一个重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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