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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 |
康德根据掌握最高权力的人的数量将国家政体分为专制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其权力分别掌握在君主、贵族或人民手中;根据国家如何根据宪法而运用其全权的方式来划分政体,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共和主义的,一是专制主义的。康德明确表示,他是赞成共和制的政体的,因为共和制是符合人类权利的最理想的政体,它体现了自由平等与独立的原则,这种政体有利于防止专横与权力的滥用。康德认为,走向这样一种体制就是一种义务,但是,这暂时还只是君主们的义务,也就是说康德所追求的不是民主共和的国家,而是君主制与共和制的结合。康德所说的君主共和制或专制共和制,实际上就是君主立宪制,但是他又不愿意把这种政制与英国的政制相等同,因为他对英国的政制是不满的。他认为,君主共和制中的君主实际上有两种绝对君主和有限君主。英国的君主是绝对君主,议会对他的限制是虚设的,康德所要建立的君主共和政体中的君主,乃是有限的君主。然而他所幻想的有限制君主的共和制在当时的德国只能是遥远的彼岸世界。
康德的历史思想非常深刻。首先,他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某种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过程。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是有规律可循的。他指出,从普遍的历史范围出发来观察人类自由的历史,就可望发现,历史是在运动中有规律地前进的。因此,从整个人类历史出发,表面上杂乱无章互不相关的事件恰恰反映出人类历史缓慢而持续地前进,人类的禀赋在此过程中得到了发展。所谓“合目的性”是指康德一方面承认人们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另一方面又认定,在这种各人按自己意愿行事的杂乱无章的社会现象背后,却有着某种自然的目标和自然的计划。他说:“个别的人,甚至于整个的民族,很少想得到:当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心意并且往往是彼此互相冲突地在追求着自己的目标时,他们却不知不觉地朝着他们自己所不认识的自然目标作为一个引导而在前进着,是为了推进它而在努力着,而且这个自然的目标即使为他们所认识,也对他们会是无足轻重的。” 在康德看来,自然决不做徒劳无功的事,决不会浪费它的手段来达到他的目的。自然并没有慷慨地赐给人类一切必要的谋生手段,而仅给人理性和基于理性的意志。既然大自然赋予人理性和自由,它终究是要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的。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它的历史就是实现大自然的一个隐蔽的计划。康德思想中的大自然的日的包括两个力面:—是内在的目的;一是外在的目的。大自然给人的内在目的就是文化,给人的外在目的就是幸福,而最根本的是内在的目的,也就是文化。人类自产生以来,依靠自己的智慧去战胜一切,从茹毛饮血的原始状态进化到文明社会。道德、观念、法律、制度、科学、艺术等一切文化现象部是通过人的努力才产生的,都是大自然所规定的目的的实现和结果。所以,与其说大自然赐予了人类幸福,不如说给了文化。文化是全体人类共同创造的,而且是在人的对抗性中产生的。康德举例说,譬如树木,在森林里,由于互争空气阳光竞相生长,显得伟岸挺拔,而任旷野上,由于自由自在任意曲伸,反而长得低矮弯曲,这就说明了所有使人类社会公平秩序生色的文化艺木部是受约束的非社会性的产物。正由于世世代代代人们的共同努力,人类才发展到理想的文明的阶段,过着幸福的生活。
其次,康德认为历史发展的动因在于人类社会的“对抗性”,即“人类的非社会的社会性”。他提出:“大自然使人类的全部秉赋得以发展所采用的手段就是人类在社会中的对抗性,但仅以这种对抗性终将成为人类合法秩序的原因为限。” 这里的“对抗性”就是指人类的“非社会的社会性”,是一种“经常在威胁着要分裂社会的贯彻终始的阻力”。人具有一种使自己社会化的倾向。正是这种倾向使人进入社会,使人感觉到自己不止是人而已,也就是说感觉到他的自然秉赋有可能在社会中得到发展。与此同时,人又具有非社会性,也就是人有某种强大的、要求自己单独化(孤立化)的倾向。这是因为人有某种想一味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摆布一切的倾向,这种倾向不仅成为别人的阻力,也终究会成为自己的阻力。然而“正是这种阻力才唤起人类的全部能力,推动着他去克服自己的懒惰倾向,并且由于虚荣心、权力欲或贪婪心的驱使而要在他的同胞们——他既不能很好地容忍他们,又不能脱离他们——中间为自己争得一席地位,于是就出现了由野蛮进入文化的真正的第一步,而文化本来就是人类的社会价值之所在” 。康德认为,这种非社会性并不可爱,可是没有它又不行,因为没有它,人类的全部才智就会在一种美满和睦、安逸与互亲互爱的阿迦底亚式的牧歌生活中永远被埋没在它们的胚胎里。这种非社会性是一种自私的倾向,它除了表现为上述的虚荣心、权力欲或贪婪心之外,还外在地表现为个人与个人、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互相敌视的现象,乃至战争。康德认为,大自然正是利用这类被创造物的不合群性作为手段,使他们从不可避免的对抗中求得一种平静与安全的状态。在一个民族内部,通过竞争与对抗而达到自由与秩序,达到各成员间的和平共处。在民族与民族之间,通过民族问的敌视、对抗和战争,建立一种脱离了野蛮人的无法律状态的各民族的联盟,一种通过竞争达到平衡的、有保障的和平。这就是康德向往的“永久和平”。所以康德认为,对抗性或者非社会性就是大自然用来达到它的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在此康德已经明确意识到竞争与对抗在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实际上在黑格尔之前提出了“恶”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的思想。
最后,康德像大多数启蒙思想家一样,相信历史发展的进步性。他认定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是一个由坏到好的过程,一个由恶到善的过程,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他说:大自然的历史是由善开始的,因为它是上帝的创作;自由的历史则是由恶开始的,因为它是人的创作。社会的历史由恶开始,但它不是走向更恶,而是走向善。他认为人性有一种趋向改善的秉赋和能量,这种趋向改善的秉赋和能量是人类道德进步的动力。不过,康德虽主张人类道德是不断进步的,但是他也不否认其中有退步的方面。他认为退步不属于整个的族类,而是个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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