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教育改革要求教育评价的呼应 与特定的改革相伴随的必是一连贯的其他改革。或者作为其他改革的原因,或者作为其他改革的结果,教育评价改革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其他教育改革作出的回应。 首先,素质教育改革的推进要求教育评价进行改革 素质教育改革本身可以被看作是新教育评价观念下对教育内容与形式的新安排。一方面,评价改革可以作为素质教育改革的一个部分;另一方面,素质教育改革本身也需要外在的评价对其进行引导。所谓的素质教育,不管其在形式和内容上作多大的革新,如果对于学生的评价仍只是对学业、文凭的关注,而不是注重知识、能力及德性等因素的全面培养的话,它将仍旧是应试教育的变种。可以说,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根本区别正是评价体系的差异。应试教育是以考试为目标,以分数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标准,而相对忽视了教育的发展性、创造性和持续性诉求。这种教育评价体系往往重视“评”,而不重视“价”;重视评价如分数、规范遵守等表层的东西,而不去挖掘深藏于“分数、行为”之后的意义与价值。要扭转“高分低能”、“学历至上”等片面发展的现象就需要采用新的评价标准。为了真正实现素质教育的承诺,教育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现在状况,也要关注今后的发展趋向;不仅要注意认知水平的提升,也要注意情感意识的塑造;不仅要考虑社会的要求,也要体谅学生自己的意愿。惟有从评价标准上确立一套对于教育活动中各主体的成长具有意义的内容,才有可能使目前的基础教育跳出应试教育的怪圈,素质教育的实现也才有可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