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新课程改革的推进要求教育评价做出改革 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关于课程改革目标的规定中明确提出:“要改变
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由于教育评价对学校教育具有导向、激励、控制、调节、诊断、评定等功能,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能否 建立起一套适合新课程改革基本理念的教育评价制度是关系课程改革能否沿着预定的方向稳步发展,稳步推进并获得收效的关键因素。因此,为了保证新课程改革的顺利施行,必须改变决策者、领导者、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思想中原有的关于教育评价的旧观念,必须在实践中推行一套新的评价内容体系,掀起一场教育评价改革的运动,为新课程改革保驾护航。 再次,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要求教育评价作出改革
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教育体制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在追求自我创新的过程不断地进行着新的调整。它同样要求教育评价也必须做出新的协同,唯此才能保证教育体制改革能沿着正确的道路行进,并不断巩固教育体制改革的成果。当前,教育体制的改革主要包括: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调整所有权与办学权的关系,明晰政府与学校的角色,完善政府的教育职能,创建、规范完善的教育市场体系,等等。这些都要求教育评价做出相应的改革。如,以“小政府,大社会”为基准的评价会对政府的行为进行规范,促进新的政府与社会关系的生成;对民办教育的合理定位与评价,有利于明确学校的所有权与办学权;有关学校评价的主体与标准的改革,可以更好地对政府与学校的角色进行界定,等等。可见,一方面教育体制改革内含了教育评价改革,而教育评价改革作为“线索与标尺”也很好地引导着教育体制改革的路向。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离不开教育评价制度的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