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情偶寄》是李渔的一部杂著,其中《词曲部》、《演习部》、《声容部》有李渔关于戏曲理论的论述,他系统全面地讨论了戏曲创作中的各种问题,从结构、词采、音律、宾白、科诨、格局六个方面论述戏剧创作。李渔认为,最重要的是“立主脑”,也就是围绕“作者立言之本意”(创作意图、主题思想)和主要事件与人物来写作。为了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减头绪”,也就是删除与“主脑”无关的人物与事件,使情节和人物相对集中。与此同时,还应“密针线”,也就是要将故事写得严密一些,防止出现破绽。他还认为,戏曲的语言应该通俗、形象、个性化,不能深奥晦涩、千人一腔。关于音律,他主张“恪守词韵”、“凛遵曲谱”,对科诨,他提出“戒淫亵”、“忌俗恶”、“重关系”、“贵自然”。此外,对于演出中的导演、伴奏、演唱、角色等,也有中肯的论述。 李渔的戏曲理论系统较完整,而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是他长期从事戏曲创作与演出经验的总结。时至今日,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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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李渔的戏剧理论和创作 李玉和李渔都是由明入清的戏剧作家,但他们作品的差别是非常明显的。李渔重在商业价值,李玉重在政治道德价值。价值观的不同,导致了作品内容和艺术上的巨大差别。 一.李渔生平与创作简介
李渔(1611—1680年)字笠鸿,后字笠翁,别署笠道人、随庵主人、湖上笠翁等,兰溪(今属浙江)人。多次应试不中后,移居杭州,靠印行通俗书籍、组织家庭戏班巡回演出谋生。他才思敏捷,为人机智,讲究生活享受。 他是清初著名戏曲作家、理论家。因自家中设有戏班,常去各地为达官贵人们演出。晚年移居杭州,住在西湖畔,因自号湖上笠翁。 所作传奇有18种,其中的《怜香伴》、《风筝误》、《意中缘》、《蜃中楼》、《奈何天》、《玉搔头》、《比目鱼》、《凤求凰》、《巧团圆》、《慎鸾交》合刻为笠翁十种曲。他的剧作过分追求情节巧合,趣味低俗,价值不高。 二.李渔的戏曲理论 李渔在戏曲理论方面有较重要的贡献。他的《闲情偶寄》结合舞台实践,比较全面而系统地总结了戏曲创作和导演等方面的理论,见解独到,有一定的针对性。 《闲情偶寄》全书分为八部分,其中词曲和演习两部分对戏曲的结构、语言、题材,以及人物形象塑造等方面提出一些有价值的见解。书中提出的“立主脑”、“减头绪”、“密针线”、“脱窠臼”等主张为后世戏曲家所重视。 三. 李渔的创作 李渔的作品多为喜剧,李渔是我国戏剧史上第一个专门从事并大量写作浪漫喜剧的作家,十种传奇都以皆大欢喜的大团圆为结局,“止有嘉祥,决无凶咎”(十二家评点《笠翁十种曲》)。他曾说:“惟我填词不卖愁,一夫不笑是我忧。”(《风筝误》)虽然他没作出堪称杰出的作品,甚至表现出媚俗的倾向,但作为明清间的一种戏曲流派,也代表了一种以娱乐为宗旨的文学倾向,是不应忽视的。另外,这些剧作中运用了多种喜剧手法,也为喜剧的创作和喜剧的理论的发展提供了经验材料。 在艺术上,李渔的戏曲作品具有突出的特点,情节不落俗套,构思巧妙,风格幽默,即使是一个很普通的故事,李渔也能叙述得跌宕起伏,出人意表。这既是李渔戏曲的长处,也是他的短处。因为过于注意情节,往往会削弱了刻画人物的深度。李渔戏曲作品的这些特点,与他创作的目的是为了赚钱赢得票房价值有关。
○《笠翁十种曲》 即《怜香伴》、《风筝误》、《意中缘》、《蜃中楼》、《奈何天》、《玉搔头》、《比目鱼》、《凰求凤》、《巧团圆》、《慎鸾交》。 李渔的十种传奇几乎全是戏曲演男女情事的,剧作赞成爱情婚姻自主,反对父母包办儿女婚事,特别欣赏对情的执著。这也反映出晚明以来尚情的思想。 四.其他戏剧作家 清初较有名的戏曲作家还有尤侗、吴伟业等。 尤侗著有《清平调》五种杂剧。其传奇《钧天乐》借文才出众的沈子虚的遭遇自我影射,抒发个人牢骚,是他的代表作。 吴伟业的传奇《秣陵春》写南唐亡后徐适与黄展娘的恋爱故事。杂剧《通天台》、《临春阁》皆取材于南北朝南朝旧事,同《秣陵春》一样,寄托了作者的故国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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