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监督是指各个公共管理监督主体依法运用各种技术和方法,对公共部门的公共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察和督导的活动。公共管理监督的主要功能和作用在于保障公共管理的公共利益导向,维持公共管理秩序,预防公共管理过程中的不当行为,提高公共部门的公共绩效,促进公共管理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实现。公共管理监督的内涵包括:
(1)公共管理监督主体的多元化。
传统的行政监督主要是上级作为监督主体对于下级的监督。随着公民社会逐步完善和现代政治理念的变化,公共管理监督主体逐渐多元化,包括公共部门、政党和立法机构,还包括非营利性组织、公民个人以及企业等设计社会关系的不同组织和群体。
(2)公共管理监督内容的扩展性。
公共管理监督的内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环境的多变性和公共问题的复杂化都决定公共管理的监督内容应是扩展性的。
(3)公共管理监督内容是公共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合法性是指,政府等公共管理主体在行使公共管理权力,进行公共管理活动的过程中要保证符合宪法、行政法等的规定,不能滥用职权、不能越权,同时也要不能不作为。
由于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在合法性的基础上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在公共部门的管理活动中会涉及管理的科学性和技术性的合理利用问题,所以,对公共管理行为的合理性监督是非常有必要的。
(4)公共管理监督行为的合法性。
公共管理监督行为本身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公共管理监督制度和机制受到法律保护。
2.公共管理监督体系
根据公共管理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之间的关系,总体上我们可以将公共管理监督体系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体系。

图7-14 公共管理监督的分类
(1)公共管理的内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