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际冲突的类型
作为一种以对抗性或敌对性为主要特征的国际相互作用形式,国际冲突在不同的环境中可以是暴力的或非暴力的,显性的或隐性的,可控制的或不可控制的,从而具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根据观察问题的不同角度,我们可以把国际冲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政治冲突可以采取各种各样的非暴力手段,包括声明、宣言、照会、抗议、通牒等文字形式和召回大使、驱逐外交官、降低外交级别、断绝外交关系等实际行动。
经济冲突可以发生在国际贸易、投资、和金融等各个领域,因而具有更加复杂多样的形式,其中较为常见的形式如经济制裁、贸易禁运、提高税率、征收外国资产、冻结外汇账户和“货币战”等
军事冲突则是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的国际冲突形式,包括战争、也包括不构成战争状态的军事对抗行动。军事冲突是国际冲突的高级形式,往往由政治冲突或经济冲突转化而来,但是只有少数的政治冲突或经济冲突会转化为军事冲突。
随着全球化和相互依赖的迅速发展,国际冲突不再局限于传统政治、军事和经济领域,逐渐扩散到环境保护、生态、资源利用、民族文化保护等新领域。在这些问题领域中发生的冲突一般不会转化为暴力冲突。但是,如果冲突没有得到有效妥善解决,其中的一方对合理解决不抱幻想。从而陷于绝望境地,即可能使这些领域中发生的冲突也会转化为暴力冲突。例如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面对西方文化的大举入侵所产生的焦虑感和绝望感就成为国际恐怖主义的重要温床,从而构成“9·11”恐怖袭击的基本背景之一。
2.从冲突的性质上分:
暴力冲突可以采取战争的形式,也可以采取非战争的形式。一般来讲,在国际冲突中,战争的承担者是民族国家及其常备军,非战争的暴力形式的使用者往往是特殊的利益集团和个人。非暴力冲突有的是显性的,有的是隐性的,显性的非暴力冲突如经济制裁、驱逐外交官等,隐性的非暴力冲突如心理战、汇率政策上的不合作政策等。由于国家领导人的言辞往往并不能够准确揭示国家的真正意图,在现实中很难明确区分隐性的非暴力冲突与非暴力冲突性质的行为或活动,因而通常人们所关注的国际冲突主要是暴力冲突和显性的非暴力冲突。
国际冲突又可以分为局部的冲突和全面的冲突。
局部的冲突是指局限在某一问题领域中的对抗性或敌对性活动,全面的冲突是指在主要的问题领域中同时发生对抗性或敌对性活动。局部冲突的主要特点是有限性,即局部冲突一般采取非暴力形式,即使采取暴力的方式也会受到严格的限制。绝大部分国际冲突都是局部冲突。全面的冲突往往采取暴力的形式,同时伴以非暴力的方式,最终的结局通常是一方压到另一方。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就是全面的冲突。全面的冲突往往由局部的冲突转化而来,即局部的冲突积聚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引发全面的冲突。
国际冲突还可以分为根本性的冲突和非根本性的冲突。
根本性的冲突是指国际行为体所追求的根本利益或目标不同,从而处于自觉的对立状态。非根本性的冲突虽然也包含对抗性或敌对性行为,但是不涉及国际行为体的根本利益或目标。根本性的冲突往往指向国家的基本战略目标。例如希特勒的目标在于征服整个世界,这种目标使纳粹德国与其他大国的冲突是根本性的。根本性的冲突还往往与尖锐的意识形态对立有关,例如,冷战期间的美国和苏联等。因为意识形态为现实生活提供一套完整的阐述框架,其内核与外围的具体行动规则具有紧密的联系,通常不允许其坚定信仰者采取权宜之计而进行妥协。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与西方的冲突也具有这个特点。非根本性冲突和根本性的冲突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3.从冲突的烈度上区分:可分为国际战争、国际危机、一般性冲突和语言象征性冲突。
国际战争是烈度最高的一种国际冲突。当国际冲突的一方或各方认为除了诉诸最后的暴力手段外,无法维护其重要利益的基本目标时,就会调动一切资源进行战争。国际战争的行为体是主权国家,其他行为体之间的武装冲突,例如阶级、民族、种族、教派或国际组织,如果没有通过主权国家之间的战争行为表现出来,就不构成国际战争。例如卢旺达胡图族和图西族之间的种族屠杀就不属于国际战争。此外,战争还有规模上的限定,不仅要求暴力手段的使用,而且要求大规模的暴力的使用。例如1969年中苏边界上的珍宝岛事件就不属于国际战争,而1979年中国对越自卫反击战就是国际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