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心理辅导中,心理辅导教师和学生的人际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指导者、教育者对被指导者、受教育者的关系;另一种是平等的个人对个人的关系。学校心理学理论把前者称为“教育性”关系,把后者称为“人性”关系。在学校心理辅导中,这两种关系何者重要,在专家和研究者之间意见是不尽相同的。有的心理学家认为“教育性”高于“人性”,也有的心理学家认为应该是“人性”高于“教育性”。
这个问题甚至牵扯到近年国际心理学界对一个新的学术概念的争论,即“心理咨询的精神”(Counseling Mind)的内涵是什么。日本的教育学家和学校心理学家认为“心理咨询的精神”是当前学校教育中不可缺少的。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人性的接触,本身即是一种教育态度或教育方法。教师尊重学生的自我价值,同时又为学生的人格成长提供心理援助,这是与学校心理辅导教师的基本素质相关的一种教育理念的反映。
有的心理学家认为“心理咨询的精神”这一概念,超越了心理咨询的各种理论、方法和技术,是一种高度的概括,可以称之为“心理咨询的风格、意义”,既具有人性又具有教育性。他们认为在“心理咨询的精神”的内涵中包括了罗杰斯(Rogers, C.R.)对心理咨询人员的三个内在条件的要求:第一,纯粹性。心理辅导教师对自我的感情不仅不压抑,而且能明确地意识并正确地表达出来。第二,无条件肯定地关心。尊重每一个孩子,相信他们每个人都具有“自我成长的促进力”。第三,共感地理解。即从孩子的感觉与立场来理解他们。
为什么如此说呢?因为人的本性是积极的、向上的、富有理性且具有建设性的,可以通过自我教育不断地进行自我完善,达到自我实现的目标。自我实现指的是一个发展、扩充和成熟的趋向。罗杰斯曾说过:人类有机体有一种天生的“自我实现”的动机,所有其他动机都是这种自我实现的不同表现形式。所以心理学家认为不能将上述这三个条件误解为技术性的东西,而应该将其视为心理辅导教师的态度。只有具备这些态度,教师才会不断完善自己。只有具备自我完善的态度,才会有“心理咨询的精神”。因为“心理咨询的精神”本身即是一种新型的师生关系,是教师的态度和素质的体现。所以在学校心理辅导中,师生关系、教育性关系和人性关系这三者是不可偏废的,应该成为有机的统一体。
(五)从“矫治额心理辅导”到“培育的、发展的心理辅导”的原理
学校教育中,会遇到心理有问题、不适应的学生,不过更多接触到的则是健康、正常的学生。对于心理有障碍的学生可以采用心理咨询中矫正、治疗的方法,但对于健康、正常的学生的心理辅导,就必须采取与治疗神经症者、人格偏常者不同的原理、技术和方法,也就是说应该采用培育、发展的心理辅导方式。
那么培育、发展的心理辅导具体又包括哪些内容呢?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教与学的心理辅导(包括对学生的读书、作业、自习等的指导);二是学校适应的心理辅导;三是升学、毕业的心理辅导;四是班级工作的心理辅导(包括集体主义观念、团队工作的指导);五是学生生活(包括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等)的心理辅导;六是学校教育管理的心理辅导(包括学校环境的改善,心理辅导对策委员会的建立等)。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要开展对有心理问题、不适应的学生进行矫治的心理辅导活动,更要开展面向一般的身心健康学生的培育性的心理辅导活动。
人的素质包括生理素质、心理素质和社会文化素质(或称为道德素质与文化素质)。这三方面的素质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完善人格的整体。其中心理素质居于人的素质结构的中间层面,具有特殊意义。它即与生理素质密切相关,又与社会文化素质密切联系。所以,学校心理辅导的直接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而最终的培育目标是促进学生身心人格的健全发展,也即发展的,培育的心理辅导的根本追求目标。